


在向陽實習的期間,我瞭解到讓會員主動做決定的重要性,工作者的角色除了要觀察會員的動力之外,也要順著他的動力,引導當事人可以主動做出決定。從這個角度來說,所謂的「案主自決」並非字面意思那麼簡單,或是把責任直接丟給案主,而是一個複雜的互動過程,必須引導案主為自己做出決定。當案主可以主動做出決定時,那麼就如《成為一個人》所說的可以更加成為自己,這中間要克服的是:該如何為自己做出決定?該如何信任自己的體驗?該如何面對挫折的可能?承擔失敗的風險?這個過程也就是「成為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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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活著如此累人?因為生命的意義被形塑成要做很多事情。資本主義讓人與人之間成為競爭關係、社會競爭力的音樂無形中鞭策著每個人、對於「成功」的集體想像創造出了無止盡的待辦清單,要做的事情變得越來越多,一旦沒有做到,甚至會有罪惡感、自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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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我總是想學習很多知識,深怕自己無知而落後他人,像是兩輪腳踏車一般,為了不失去平衡和速度不斷踩踏、前進,變得戰戰兢兢甚至焦慮。然而,當我體會到正念、禪修、不為而成的道理時,瞬間有股安心感和踏實感,焦慮的背景音樂漸漸消失。我深刻了解到,不用焦急於一定要做些什麼、沒做到什麼而感到不足或落後於人。就像發現兩輪腳踏車其實一直有第三顆輪子支撐著,不必那麼戰戰兢兢,**凝視與穿越的方法是我體會到另一種存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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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oming自己的過程是一輩子的課題,意外發現過去接觸的書和課程能夠串連起來,共同指向同一條路,用不同角度去理解「找回自己」這麽抽象、深奧的概念。總的來說,我相信每個人的人生中必會面臨創傷和成癮的課題,若沒有發覺其中的智慧,就有可能深陷其中;相反地,循著自己身上情緒的線索,會發現人的運作是存在基本原理、法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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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踏實感這件事,那種令人感到實在、被意義填滿的感覺似乎可以用脫鞋子詮釋:就如同把腳上的鞋子脫下來,當我們專注於當下、聆聽自身體驗,用肌膚接觸時,方能以真實待人。踏實感,也能被詮釋為「踏在真實上」一種很真實的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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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一個人》是一本適合所有人的書,因為它引導我們去探詢生而為人最基本的問題,那就是:「我究竟是誰?是怎麼樣的存在?」這看似老套的存在主義式大哉問,Carl Rogers要我們把重點放在自己的體驗身上,用最原始和真實的方式去找回「真我」。在這段尋找的過程中,Rogers不斷地鼓勵我們去聆聽自己、接納自己的體驗,無論是帶有破壞性的憤怒,或是讓人退縮的恐懼,他完全信賴自己這個有機體引導他走向自我實現、成長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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