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書摘

《成為一個人》|閱讀書摘

By 文揚 Wen-Yang 30 June 2021

第一章

P.13

真正曉得什麼叫傷害、該往何處去、哪部分的問題最重要、哪些經驗被深深掩埋等等,而真正曉得這些的,是案主本人。

我學到的幾個重要的心得

一P.19

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我發現:如果把眼光放遠一點的話,那我若有意地表現一些非本然的我自己,那將是毫無助益的。如果實際上我在生氣而且滿懷批評之意,那麼,刻意表現得很平靜或很愉快,就毫無用處。如果實際上我一無所知,而卻要表現得好像知道答案,那也是沒用的。如果有些時候我懷著敵意,但卻表現得像個充滿關愛的人,那是沒有用的。如果實際上我正在擔驚受怕、滿腹疑慮,卻要裝得好像信心十足的樣子,那對我才真是一無是處。就拿個更簡單的情形來說吧,我這個說法也一樣真實:如果我覺得不舒服,卻要裝得沒事的樣子,那也一樣沒有什麼好處。

我在這裡所說的,換用另一種說法,那就是: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試圖去維持一個假裝的表面,那是從來也不會有效或有意的,也就是說:最無益的乃是表面上的一套作法和實際的體驗大相逕庭之時,我相信:在我希望和另一個人建立一種有建設性的關係時,那種表裡不一的情形最是使我無法成功。我要坦白表明:就算我覺得這種信念十分真切之時,那並不意指我可以總這種認識中充分地得利。事實上,我在和別人建立個人關係的過程中所犯的種種錯誤,以及我無法對別人有助益時,多半都可以歸咎於此—也就是說,為了某種自我防衛的理由,我在表面上的作為和我真實的感受各自往不同的方向跑了。

P.20二

「我發現:在我能夠很接納地聽我自己、做我自己的時候,我才是個比較有效的治療者。我覺得,這許多年來,我才充分學會聆聽我自己;我也因此比以往更能充分地之小我在任何時刻中真正的感覺—我能明瞭我真的在生氣,或真的正在拒絕一個人;或者我能感覺到我對一個人是否有足夠的溫暖和關愛;或者我是否對眼前發生的事情感到厭煩、沒趣;或者我是否急切地想瞭解這個人,或者我是否在合這個人的關系中感到慌亂和害怕。這些各色各樣的態度乃是我可以從我這兒聽出來的。我還可以這麼說:我因此變得更能完全讓我做我自己。我也因此變得更容易接納自己之為一個絕不完善的人,而這個人並不是永遠都能夠運作自如的。」

P.21

「當我能接納本然的我自己之後,我才能發生變化。我相信這是我從我的案主以及我自己的體驗中學來的-除非我們能完完全全地接納自己本來的樣子,否則我們就不能改變,不能從現在的立足之處移出半步。而人的變化好像總是在這樣的狀態下不知不覺地發生。」

「能成自己之後,好像又能促發另一種結果:關係變得真實了。真實的關係具有一種極能產生活力與意義的方式。假若我能接納自己正被這個案主或這個學生弄得惱火或厭煩,那麼我也更可能去接納他的感覺。然後我也更能去接納當時正在我或在他之中可能產生變化的體驗和感覺。真實的關係通常都傾向於產生變化而非滯留在原處。」

「所以我發現:若要我對人最有助益,那麼我最好能維持著『讓我如我所是』的態度;最好能知道我所能承受和容忍的極限在哪裡,並接納此一事實;最好能知道什麼時候我會有想要塑造別人、操縱別人的慾望,並接納那就是我自己的一部份真相。我寧願對這些感覺都能接納,正如我能接納自己待人溫暖、有興趣、寬容、善良、瞭解等等的感覺,因為這些也都是我自己非常真實的部分。只當我能將所有這些態度接納為事實、為我的部分之時,我和他人的關係才能變得如其所是,而因此最能促成生長、發生變化。」

三P.22

「我發現,能允許自己去瞭解(understanding)他人,實在具有無比的價值。」

「難道真有必要允許自己去瞭解別人嗎?我想那是真的。對於別人像我們所做得陳述,我們最常有的反應乃是立刻去評價、判斷而不是去瞭解。當別人表示他的一些感覺、態度或信仰時,我們通常或脫口而出地說:『對對對』或『真笨』或『不正常』、『不像話』、『不對』或『那樣真不好』。我們很難得允許自己去正確地瞭解他所說的話對他究竟有什麼意義。我相信那是因為:瞭解是很冒險的。如果我讓自己確實地瞭解別人,我可能會因為那種瞭解而發生改變,而我們都害怕改變。」

「瞭解能以相互的方式豐富我們的經驗。當我和一位難過的案主在一起,或想去瞭解一位精神病患的怪異世界,或去瞭解、感受一個覺得人生太痛苦、難以忍受的人,或去瞭解一個覺得自己毫無價值、一無是處的人—這些瞭解在在都能豐富我的經驗。我之所以能從這些經驗中學到很多,乃是因為它能改變我,使我變成一個更能反應的人。也許更重要的是:我對於這些人的瞭解允許他們產生改變;允許他們去接納他們自己的恐慌、怪異的思想、悲慟的感覺和畏縮懦怯,同時接納他們自己也有充滿勇氣、善良、愛意和敏感的時候。而且,他們和我同樣可體驗到:只要有人能充分瞭解那感覺,就能使他們接納那些原在他們自己裡面的感覺。」

「而不論我所瞭解的什麼樣的一個人,我發現這些瞭解對我都很有價值。但,更重要的事,對這些人而言,覺得被人瞭解也具有非常積極的價值。」

四P.23

「我發現:若果我能打開一些管道,讓別人可由之而像我傳達他們的感覺和他們個人所體驗的世界,那將會豐富我的經驗。因為瞭解總能令人感到欣慰,所以我喜歡減少別人和我之間的障礙,這麼一來,如果他們想要的話,才能夠正充分地展露自己。」

「在治療的關係中,我可以用好些方法使案主更容易表達他自己。我可以用自己的態度在關係中創造出安全感,使這種表達變得更可能些。至於用敏感的瞭解,能看待他就像他看待自己一樣,而且也能接納他具有那些知識和感覺,這樣也很有幫助。」

「我所希望的是減低恐懼或防衛之心。若果如此,人才能夠自由自在地表達他們的感覺。」

五P.24

「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時,我會感到無比的欣慰。」

「我真的能允許別人對我心懷敵意嗎?我能接納他的憤怒,並視之為他自己的真實而又正當的一部份嗎?我能否接納一個對生命和種種問題的看法都和我迴然不同的人?我能否接納這樣的一個人—非常肯定我、仰慕我,乃至想把自己塑造成像我一樣?所有這些都包含在『接納』之中,但那是不容易的。」

「我相信,在我們這個文化中,有一種看法變得日漸普遍,就是說,我們每個人都相信:『別人所有的感覺、思考和信仰,都必須和我一樣。』我們發現,要允許自己的孩子、或父母、或自己的配偶對某些特定的事情或問題有不同的感想,那真是困難得很。我們無法允許我們的案主或學生用他們自己的方法運用他們的經驗。講到國家層次吧,我們也無法允許別的國家和我們用不同的方式去思想或去感覺。」

「然而,在我看來,這種各個分別的個體,以及每個人都能以自己的方式去運用自己的經按,和在經驗中發現自己的意義—這都是生命之最無價的寶藏。每一個人對他自己而言都是一座孤島,而且真實不二;假若他想向其他諸島搭乘橋樑,他必須首先要能願意做他自己、允許成為自己。所以,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或說得更仔細些,就是接納那些情感、態度、信仰,並視之為那個人之中的真實而又有活力的部分,然後我才能肯定我在協助他去成為一個人:在我看來,能這樣做,其中的價值深厚無比。」

六P.25

「我愈是能夠向我自己以及他人內在的真實(realities)而展開時,我愈發現自己不會集忙地想鑽進『固守的據點』中。當我試圖聆聽我自己正在經歷著的體驗時,或當我愈是試圖把這同樣的聆聽態度延伸到另一個人身上時,我愈是能尊重我所感受到的這種生命之複雜的過程。所以我變得愈來愈不願意急急忙忙衝進那個固守的據點—去確定目標,去塑造別人,去操縱或催促別人走上我要他們走的道路。更容易令我滿足的,毋寧是讓我做我自己,而讓別人去做他自己。」

「我很瞭解這個說法聽來一定令人感到很陌生,甚至像是某種東方的觀點。如果我們不以自己的目標去塑造別人的話,活著又是為了什麼?如果我們不把我們認為別人該學會的都交給他們的話,生命又是所為何事?如果我們不去使他們和我們思想的、感覺得都一樣的話,生命還會有甚麼意義?哪有人像我方才說過的那種『無為』的觀點?我敢說,你們當中很多人都會有類似的反應。」

七P.26

「我能夠信任我自己的體驗。其中有一個很基本的,而且長久以來我也一再獲得證明、一再學習的乃是:當我覺得一件事好像很有價值或值得去做時,那它就是值得去做。換句話說,我學習到的是:對於一個處境,我的整個有機體的感覺比我的智識更值得信賴。」

「我發現,當我能信任一些內在的,非智性的東西感覺時,我在那些當終究可找到智慧。」

「在我逐漸能夠更深信自己整個人的反應之後,我發覺我就可以用此來導引我的思考。我變得更能尊重那些倏來倏去的種種模糊不明的想法,種種覺得似乎具有重要性的想法。我頗願認為這些不清晰的想法或念頭會帶領我走到重要的地方。我認為這就是信任我的體驗的整體性。而我學到這些是用來懷疑我的智性是否真的更有智慧。我趕肯定:體驗的整體性雖仍有可能會出錯,但我相信它比單獨運用心智意識所出的差錯要少些。像我這種態度Max Weber(美國立體派畫家)說得好:『在從事我這種微不足道的創造性工作時,我深深地仰賴那些我還不知道的,以及我還沒做過的。』」

八P.27

「由上述的一點衍伸出另個心得,那就是:別人對我的評價(evalution)並不能引導我。我可以說,別人的種種判斷,總是該聽聽,該弄清楚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那卻永遠不會引導我。」

九P.28

「對我而言,體驗本身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效度(validity)的準繩就在於我自己的體驗。任何別人的觀念,以及我自己的觀念,都比不上我的體驗那麼有權威。為了發現真理,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返回到體驗之中,而這麼使我逼近真理的過程和我之成為我自己的過程是一樣的。」

「所以,不論是《聖經》或先知—不論是佛洛伊德或是實徵研究—不論神的啟示或人的啟示—都不能超過我所直接體驗到的,而取得優先的決定權。」

「用語義學的說法,我的體驗之所以更具有權威,乃是因為它更為基本(primary)之故。在整個體驗的層級中最具權威性的當在最基層。如果我閱讀一個心理治療的理論,如果我也根據我和案主一起工作的經驗而寫下一個心理治療理論,如果我也和案主一起進行心理治療的種種體驗,那麼上述所列舉的三種體驗,其權威性的程度是按照我的排序而增加。」

「我的體驗並不是因為不會犯錯而具有權威性,相反的,乃是因為它正在體驗層級的最底層可以不斷地用新的、基本的方式去檢查它而然。正因此故,體驗即使經常有失誤或會犯錯,卻永遠都是開放的,以迎接必要的修正。」

十P.28

「我很喜歡在體驗之中發現秩序。我好像總是難免在一大堆的體驗之中尋出它的意義、秩序或法則。正因為我有這樣的好奇心,我在追尋之中感到十分滿足,也因此使我能逐一地做出我的主要理論。」

「我把科學研究合理論建構兩者都看成是有意義的體驗理出個頭緒,並把它的意義說出來。這個世界或能看來很有秩序而令人滿意,那麼它的存在的理由便字在期中;另一個理由是,當一個人能理解自然之中有秩序的種種關系時,這種理解自會引發出許多令人欣慰的成果。」

十一P.29

「事實總是友善的。」

十二P.31

「我的體驗告訴我說,人都具有一個基本上是積極的方向。我在做治療時,和我有最深刻接觸的案主,包括那些帶來最多困擾的人,那些行為最反社會的人,那些具有最不正常感覺得等等人在內,結果我發現這樣的信念都很真確。當我能很敏感地瞭解他們所表達的感覺,當我能以他們的立場去接納他們,承認他們有權利和別人不同,然後,我才發現他們都會願意朝某個方向去改變。那麼,究竟是朝哪些方向呢?我相信最能描述這些方向的字眼就是像積極性、建設性,或像自我實現、像成熟、像社會化而成長等等。我覺得一個人愈是能被完全瞭解和接納,那麼他便愈是傾向於剝除虛偽的面貌,不再用之於應付生活,而且他也會欲能積極向前邁進。」

「我不希望別人以此而誤解我的意思。我對於人的本性所持的並不是快樂小天使(Pollyanna)式的樂天觀點。我很能看出:人在重重防衛以及潛隱的恐懼之下,會表現而且已經表現過很多令人難以置信的殘暴、恐怖的破壞、不成熟、退化、反社會、傷害等等行為。不過,我的經驗中最能令人振奮的部分也就是和這些人一起做治療,然後發現:在他們之中(就如同在我們每一個人之中一樣)有些最深的層次裡,也潛伏著非常積極的方向。」

十三P.32

「人的生命,在最好的狀況下,乃是個流動、變化的過程,其中沒有什麼是固著不變的。不論是在我的案主或在我自己,我發現:生命在最豐富而又最有價值的時刻,一定是個流動的過程。但要體會這一點的話,一方面是很能令人著迷;但另一方面也有點可怕。在我能讓我的體驗之流載我流向前去,流向我才剛能模模糊糊意識到的目標而去的時候,我通常就是在我的最佳狀態中。我的體驗支流極其錯綜複雜,但當我能在其中載浮載沈,而且還能一直嘗試去瞭解那變動不拘的複雜性,顯然其中並沒有任何定點讓我停留。當我能在如此的過程之中時,顯然我不會持有一個封閉的信仰體系,也不會有一套永遠不變的原則。能引導生命的乃是對於體驗能不斷瞭解、不斷闡釋的那個過程本身。所以生命就是一直在形成(becoming)的過程之中。」

「我現在很清楚,我就是因此而不鼓勵人或說服別人去持有一套哲學,或信仰、原則之類的東西。我對於我的體驗必須做我自己的解釋,以求取它對我當前的意義,我只能依此而活。然後,對於他人,我只能試著允許他們擁有同樣的自由,去發展他們自己內在的自由,並且也尋此而對他們自己的體驗能做出有意義的詮釋。」

「如果世間確有真理這回事的話,那麼,每一個人所擁有的自由尋所過程,最後(我相信 )必會在此匯聚。而我也好像曾以一些有限的方式,體會到了這一點。」


第二章 我怎麼能有助於人?

P.36

「我怎麼樣能提供一種關係,使這個人能用之於他自己的成長?」

我們固然有可能像一個人說明他自己,為他製作來日生活的處方讓他向前走去,或在知識上訓練他,使他能知道更令人滿意的生活方式。但在我的經驗中,這些方法都徒勞無功。充其量,這些方法所能完成得只是一些暫時性的改變,過不了多久,效果消失了,留下的是一個更相信自己有所不足的人。

由於利用智性的工作取向一再失敗,終於逼得我去尋找、辨認出:變化之所以發生乃是透過關係(relationship)之中的體驗。

若果我能提供某種型態的關係,則令一個人就會在他自身中發現一種能力,以運用此關係來成長,而個人的發展和變化也會繼之發生。


人的關係

P.38

我發現,在我和人的關係中,我愈是真誠(genuine)便愈有幫助。這就表示:我必須對我自己的感覺有所覺察,並且還要做到盡其可能的程度,而不光是像人展現一個人代表某種態度的外表,骨子裡又藏著另一種態度,乃至連自己都不曉得自己的態度是甚麼了。

真誠之中含有一種意願,想要在我說的話、做的事當中表達並且成為(to be)在我自身中的種種感覺和態度。只有在這種方式的關係之中,才會具有真實(reality),而真實似乎是最最重要的第一個條件。只當我能向別人提供一個在我之中的真實,然後,那個人才有可能在他自己之中成功地找到真實。即使在我所感覺到的態度並不令我愉快,或這種態度似乎無助於形成良好關係時,上述原則仍是對的。能成為真的(to be real)乃是至為重要的。

第二個條件是這樣的:我發現,我若是愈覺得這個人可以接納,或喜歡他,我愈是能創造出一種他可以運用的關係。我所說的接納是指對他的一種溫暖的關懷(regard),即視他為一個無條件而自有價值的個人—這種價值不會因為他的狀況、他的行為、或他的感覺而改變。那意思是說:我尊重並且喜歡他之為與其他人不同的一個人;並且也是說:我具有一種意願,讓他能以他自己的方式去擁有他自己的種種感覺。那意思是:我接納並且關切他當下的態度,而不管它究竟是正是反,或是否會和他過去所持的態度形成矛盾。對於一個他人而能接納那瞬息萬變的各個面向,就能對他形成一種溫暖又安全的關係。做為一個人而能受人喜歡和讚賞,那樣形成的安全感,在協作的關係中似乎是個極其重要的元素。

P.39

我也發現,人的關係之重要性還在於它能令我覺得有一股想去瞭解的慾望—一種敏感的同理心(emphathy),也就是想發現每一位案主在面談之時的態度和表達,對他自己而言的真意是甚麼,接納本身並沒有多大的意義,除非它也包含了瞭解。只有當我瞭解你的感覺和思想—也許對你而言太可怕、太微弱、太情緒性、或太怪異—只有當我能像你一樣地看待這些,接納這些以及你本身,然後你才能無所顧忌地去發掘那些偏僻的角落、那些駭人的裂縫,也就是那些常被掩埋的內在體驗。這樣的自由是關係的一個重要條件。這個條件意味著:人有自由可以在意識與潛意識兩界中去發掘自我,而且你可以在這場探索的道路上開到你敢開的最快速度。同時,在這裡你還有完全的自由,免於任何一種道德的或診斷的評判,因為,我相信,這類的評判都會令人感到威脅。

所以,我認為對人有益的關係有些特徵,那就是:(1)在我這方面,我有一種透明性,我的真實感可以彰彰在日;(2)我接納這個人之為一個與他人不同的人,而他的價值自在其中;(3)我對他有深刻的瞭解,使我能透過他的眼睛而看到他的私己世界。當這些條件都達成之後,我就變成案主的一個友伴,在那場可怕的自我尋索之路上一直陪著他,他也因此而敢於邁開腳步。


變化的動機

P.40

人會在他自己之內找到能力,來將這種關係運用於個人的成長。…我的體驗逐漸促使我獲致這樣的結論:人在他自身之內有一種能力或傾向,即便不明顯也隱藏在那兒,它會催人走向成熟。在一個合宜的心理氛圍中,這種傾向就得以解放,變得實在,而不會一直留於潛在狀態。

很明顯的,人的這種能力足以瞭解他自身生命中的那些面相,也就是那些一直在造成他的痛苦何不滿的部分,這樣的瞭解會刺進他的意識知識的表層之下,直探入他對自己隱藏起來的體驗,而這些體驗之所以被隱藏乃是因為它們具有能威脅人的本色。這種傾向會自身顯露出能力,來重組他的人格以及他跟生命的關係,而其顯露的方式乃是較以前更為成熟的。

不論我們怎麼稱呼它:「成長傾向」、「自我實現的驅力」、或「向前直奔的傾向」,反正它就是生命的主要泉源,而且,根據前文的分析,可以說是心理治療得以成功所必仰賴的傾向。這種傾向是一種催促力,我們可以在所有的有機體以及人類的生命中看到—它就是要擴張、伸展、要變得自主自動,要發展、成熟—它是一種要表現、要激發整個有機體所有能力的傾向。這個傾向有可能會被堅殼厚甲的心理防衛作用層層襲捲;它也可能會藏在精心鏤刻的建築正面(facade)之後,否認了存在的地位,但我仍相信它存在於每一個人,也在等待著,一有適當的條件便會解放而表現出來。


最後的成果

P.41

現在來談談那個總句中的第三個短句:人的變化和人格發展會繼而發生。我的假設是說:在這種關係中,這個人會在意識層面中開始重組他自己,而他所使用的方式乃是要能使自己更有建設性地、更聰明地、更具社會性地,以及更能令自己滿意地因應他的生活。


結論

P.43

若我能在兩人關係的我這一部份中創造出如下的條件:具有真實性和透明性,以此,我得以如實地與我的感覺合而為一;溫暖地接納,並且讚賞這個他人和別人本來就有所不同;有敏感的能力足以看待他和他的世界,就像他自己所看得一樣;則這個關係中的另一個人就會—體會和瞭解他自己過去一直壓抑著的部分;發現自己更能整合一貫,發揮效力;變成更向他自己想成為的那樣一個人;變成更像一個獨特的個人,且更能表達自己;更能瞭解、更能接受他人;更有能力去充分地因應生活的難體,而且能更覺舒坦自在。


第三章 協作關係的特徵

P.45

長久以來我一直秉持著一個強烈的信念—有些人也許會認為是我的頑念(obsession)—也就是說,我相信:治療的關係僅僅是一般人際關係中的一個特例,而所有這些關係都受同樣的法則所統御。

我用「協作關係」這種字眼是指:關係的兩方之中,至少有一方具有下述的意圖:想促進另一方的成長、發展、成熟,想改善對方的能力發揮狀況,以及他應付生活的能力。在此所謂的「另一方」可以指一個人,或一群人。用另一種說法,所謂協作關係,也許可作如下定義:此關係中有一方意圖使另一方或雙方都變得更能體會、欣賞,更能表達,更能發揮各個人內在的潛能。」

P.46

人的關係中,有一在本質上就是能成長的,顯然,上述的定義已涵蓋了此種關係的大部分。其中當然包含著母子或父子關係;也可以包含醫師和患者之間的關係;而師生關係經常落在這個定義的範圍中,雖然有些老師不願意促進學生的成長為志。


問題

P.47

在那些關係中實際對人有益、確實能助人成長的部分,究竟有哪些特徵呢?同時,在相反的一面,我們能否找出,使一種關係(本意是誠心要助人成長,但卻)變得無益的,又有哪些特徵呢?

P.50

他們指出:在他們所體驗到的關係中,有些態度因素可以說明他們自身裡所發生的變化,這些因素包括:他們可以信任治療者;他們覺得治療者瞭解他們;在作決定或選擇時,有獨立自主的感覺。他發現,治療者對他們最為有益之處乃是幫助他們把一些模模糊糊的感覺澄清,把一些猶豫不前之處明白地指出來。

P.51

Quim的研究指出一項令人驚訝的事實:所謂「瞭解」按主的意義,其主要的元素是一種可稱為「瞭解欲」(desiring to understand)的態度。

P.52

重要的是治療者的態度和感覺,而不是他所持的理論取向。他的處理程序和技術不如他的態度那麼重要。還值得一提的是:造成案主改變的乃是治療者的態度和程序被案主所感受(perceived)的方式,所以,重要的乃是這樣感受。


我如何能創造出協作的關係?

P.59

、我能不能以某種方式讓另一個人感受到我是值得信任的、可靠、而且在某種深刻的層次上,我仍是前後一致的?研究和經驗兩者都指出,這是非常重要的。

我一直覺得:關於人事否值得信任,它有些外在的條件—如守約赴會,尊重面談的保密性等等—如果我能滿足這些條件,而且如果我能在前前後後的面談中一直維持著我的一貫性,那麼,我就會受人信任。但是,人的體驗很快就會把人逼回到本來面目。舉例來說:如果我一直維持著、表現著接納的態度,但事實上我卻感到厭煩、懷疑或有些不接納對方的感覺,那麼,時日稍久,對方一定可以感受到我的不一致,以及不值得信任。

我的認識是:所謂「值得信任」,那到不是要人嚴格地遵守前後一致的法則,而在於人事否能很可靠地顯出自己的真相。我用「合一」這個字眼來描述我所說的這種樣子,這意思是說:無論我所體驗著的感覺或態度是甚麼,我所覺察到的也能和那態度符合。若我能做到那樣,在那當兒我就是個統義的或整合的人,也因此我就能是(做到)我身處之所能是(I can be whatever I deeply am)。這樣實在的情形使我發現:當它在別人身上出現時,也令我覺得很可靠。

、另一個和上項深切關聯的問題是:我是否有足夠的表達能力,使我能將自己不含混地傳達給對方?我相信,在我想建立協助關係而不能成功時,多半可以溯源於以上兩個問題上的失敗。當我對他人正體驗著一種厭煩的態度,但我卻無法意識及此,則我的表達中必會包含一些相互矛盾的訊息。我說的話傳達著一種訊息,但我也會以很微妙的方式表現出我所感覺到的厭煩,於是這兩種訊息就讓另一個人感到淆亂,也因此使他對我不信任了(雖然他也很可能無法覺察困難和在)。

我在當一個父(母)親、或治療者、或老師、行政主管時,若無法聆聽我自己內在的體驗—因為我在防止我去感覺的緣故—那麼,這種失敗就很可能會發生。所以,在我看來,任何一個想要與人建立協助關係的人,他最需要學習的乃是:能讓自己變得具有透明的真實性,那樣做才是保險的。

P.60

要很接納地做我自己,而且也要讓我所做得都能向他人顯現—這樣的事情非常困難,我自己到今天也無法完全做到。但若能弄清楚,這才是我該做的,這樣的認識實在非常有價值,因為它幫我找出人際關係中哪一部份出了差錯,哪一部份在糾纏不清,然後我才可以重新將它擺上有建設性的正軌。這其中的意義在於:如果我要讓別人和我建立關係而使我能幫助他的成長,那麼,我自己也一定要成長。雖然這樣的過程常常會令人覺得痛苦,但它也同時能令人覺得充實。

P.61

、第三個問題是:我能讓自己體驗到這種對別人的正面態度(positive attitudes)嗎—亦即溫暖、關懷、喜愛、興趣、和尊重等態度?這實在不同意。我發現在我自己心中,或我看到在別人身上,對於這些感覺,我們都存在相當程度的恐懼。我們所害怕的是:如果我們讓自己無拘無束地體驗這亦對別人的正面感覺,我們也許會因此掉入陷阱,也許會惹來過多的要求,也許會導致對別人過多的失望等等,而這些後果正是我們所害怕的。所以我們的反應很可能是在自身與他人之間拉出一段距離—變得孤高冷傲,表現出「專家的」態度,建立一種沒人味的關係。

我有個很強烈的感覺,覺得每一行專業領域之所以如此「專業化」總有這麼個重要理由,那就是:它可以使人維持這樣的安全距離。在臨床的領域中,我們發展出精細的診斷原則和分類法,並以此而視為一個物體。在教學和行政上,我們也發展出各類的考核評量法,又把人看成一個物體。我相信,我們就是以這些方法防止自己去體驗到關懷的關係—這種關係本來是可以存在於兩個人之間的。如果我們確實可以學到關懷,而且還知道在某些關係,或在關係的某些時刻裡,關懷別人並不是一件危險的事;或學到:可以和別人建立人與人的關係並在關係中帶有正面的感覺,也是挺安全的,能學到這些,乃是人的真正成就。

、另一個問題,我在自己的經驗中體會出其重要性的。這問題是:我是否有足夠的力量,使自己可以和他人分得開來?我是否能堅定地尊重我自己的感覺和需求,同時尊重別人的?在必要時,我是否能擁有而且表達我自己的感覺,認定這種感覺獨屬自己而和他人的感覺有別?

等到我能夠自由地感覺到成為一個有別於他人的人,會是多麼地有力量,然後,我才能發現我可以讓自己更深入地瞭解他人、更寬宏地接納他人,因為我不再害怕因此而失去我自己。

P.62

、我是否能安全地讓他人擁有他的獨特性?我能否讓他做他自己—誠實或善騙、幼稚或成熟、絕望或過度自信,皆然?我能否給予他存在的自由?或者我覺得他應聽從我的勸誡,或繼續讓他依賴著我,或教他把自己塑造城我的樣子?

、我是否能夠讓自己進入他人的感覺和個人意義(personal meanings)之世界中,而且也能像他一樣地看待這些感覺和意義?我是否能完完全全地走進他的私己世界以致把評價和裁判的慾望都拋到腦後?我是否能在他的世界中敏感且自在地走動,而不致採破了他自己非常珍惜的意義?我是否不只能準確地感覺到他的體驗中非常外顯的意義,甚且能透入隱含的意義中,也就是他自己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或視之為一團混亂的部分?我是否還能無所限制地延伸這種瞭解?

當我和案主在進行心理治療時,最令我感觸深刻的適時乃是:那怕只有一點點同理心的瞭解—一點踉踉蹌蹌、抓不太准的嘗試,想為案主一堆混亂的念頭理出個意義的頭緒—也會對他有意。

、我是否能接納這個人所能向我呈現的每一面向?我所能接受的他是否正如其人?我能否將這種態度向他轉傳達?或者我只能有條件地接受他,或只接納他的一部份感覺,而悄悄地(或公開地)否認他的其他部分?我的經驗告訴我:當我的態度帶有條件時,那麼他在我所不能完全接受的那些部分,就不能成長或改變。然後,當我開始檢討原因時—總是在事後,而且有點太遲了—我通常都會發現:我之所以不能接受他的某些部分,正是因為那些部分的感覺使我害怕或令我受到威脅。如果我要對人更為有益,那麼我自己必須要先成長、先接納我自己的這些令我害怕的部分。

、我在這種關係之中是否能有足夠的敏感而使我的舉止行為不致令對方感受威脅?…根據我的經驗,我相信:如果我可以盡可能使他免於外在的威脅,那麼他才能開始去體驗、去處理那些在他的裡面威脅著他的種種感覺和衝突。

P.64

、我是否能使他免於外在評價的威脅?在我們的生活史的每一個時期—不論是在家裡、在學校、或在工作上—我們幾乎不斷使自己受制於外在評判的賞罰之中。「很好」、「真調皮」、「這是甲等」、「這是不及格」、「那是很棒的諮商」、「那是很糟的諮商」等事。這些評判是我們自幼至老生活的一部份。我相信這樣的評判對於某些社會體制或組織(譬如:專業領域、學校)有其一定的效用。我發現我自己和別人一樣,總是難免一直在評價自己、評價別人。但是,我的體驗卻告訴我說:那樣做,對個人的成長絲毫無益。因此,我不相信它可以成為協助關係的一部分。說來奇怪,一句正面的評價,就長遠的意義而言,其威脅性和負面的評價幾乎不分軒輊,因為,你告訴一個人說他很好,其中就必含蘊著:你也有權利說他很不好。所以我才會覺得,我若是愈能與人維持一種免於判斷、免於評價的關係,則我將愈能使人認識:評價的基準和責任的和興都在他自己身內。在上述的分析中,我說的是:他的體驗之意義與價值乃是由他決定的,而再多的外在評判也不能更動分毫。所以,我寧願和他建立一種非評價性的關係,即是在我的感覺中亦然。我相信這樣才能使他自在地成為一個能自負其責的人。

、我能否視這個人為一個正在形成(becoming)的過程,或者我寧可被束縛於他的過去和我的過去?如果在我與他交會之時,我待他如一個不成熟的孩子、如無知的學生、如一組精神官能症的人格,或如一個精神病患,那麼,我的這些概念就已經限制了我可能和他建立的關係。…Martin Buber有句名言道:要「確認他人」(confirming the other)—這句話對我而言極有意義。他說:「確認的意思是……..接納他人的整個潛能(potentiality)…..我可以辨認他身上、曉得他身內是這樣一個人,他之所以受造,乃是為了要變化而成之……我在自己之中確認他,而與此關聯的乃是,他的潛能……終於開展,可以演進了。」如果我所接受的他人乃是個固定之物,已經被診斷、分類的,已經被他的過去造就形式的,那麼我就是在確認這個有限的假設。如果我接納他為一個形成中的過程,那麼我就盡己所能地確認了、或實現了他的潛能。

P.65

如果我把關係視為只是用來增強他人的某些字句或意見的機會,那麼我就在確認他為一個物體—或一個基本上是可以操弄的機械。且如果我將此視為他的潛能,他也會傾向於依此而行動,並且也支持了這樣的假設。但如果,相反的,我將關係視為一種機會,用以「增強」他全部存在,增強他這個人和他的全部潛能,那麼他就會傾向於依此而行動,並且也支持了這個假設。以此,我就—用Buber的話說—確認了他是個活著的人,具有創造的內在發展能力。


結論

P.66

這些研究對於我們有關人的關係之知識有相當的貢獻。我很認真地把那些知識放在心理,然後我開始發出一連串的疑問,這些問題都是當我進入關係之中,以個人內在、主觀的觀點而發的。如果我自己對於那些問題都能作肯定的答覆,那麼,我相信我所涉入的任何關係都會成為協助的關係,而其中也都能含有助人成長的成分。但是,事實上,對於那些問題的大多數,我都無法正面地回答。我所能作的,只是不斷朝著肯定的答案那方向繼續努力。

在我心中,這種情形引發了一個強烈的臆測,換句話說,我在想:適切的協助關係也許就是由心理成熟的人所創造的那種關係。說得更明白一點的話,應是:我之所能夠創造一種關係促進另一個人的成長,其程度正可用來衡量我自己究竟達到了甚麼程度的成長。 從某方面來說,這個想法相當擾人,但它同時也很有啟發性和挑戰性。它所指示的是:如果我對於創造協助關係很有興趣,那麼,我所面臨的一個誘人的終生工作便是將我自己的潛能朝向成長去伸張、去發展。

不過,至少有一點令我感到欣慰的,就是事實上,我們大家都從事於人類關係的工作,並且一直嘗試要瞭解這個領域的基本法則,而從事這個工作乃是今日世界中最重要的一項事業,如果我們都能認真地嘗試瞭解我們在行政管理、教學、諮商、心理治療等方面的工作,那麼我們所企圖要瞭解的問題便會決定這個星球的未來。因為我們的未來並不仰仗著物理科學,而是仰仗著我們這些從事於瞭解和處理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的人—也就是說,仰仗著創造協助關係的人。


第四章 我們對心理治療的客觀知識與主觀知識

客觀的知識P.71

第一個發現是:要輔助個人的改變,則心理治療者必須是他之所是(他就是他自己—譯者),也就是說,在他和案主的關係中,他是真實不假的,他沒有刻意修飾的「臉色」或表面,他能坦然地讓他當時身內的感覺和態度流露出來。我們特別用了個術語,即「合一」(conguence),來指稱這種狀態。以此, 我想表達的是:治療者所正在體驗的感覺,對他自己而言是可及的,他的意識可以觸及這些感覺,他可以活在這些感覺中,與感覺合而為一,而且,若情況適宜的話,他也可以將感覺傳達出來。

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我們之所以對某些人比較能信任,那是因為我們感覺到他們就是他們自己,因此我們可以面對面地和那些人的本身相處,而不只是在應付他們的禮貌或職業的臉色,我們所感覺到的這種合一的品質,正是研究上發現與成功的治療有關的第一個因子。在治療關係中,治療者本身愈是真實而合一,則案主在人格上發生變化的可能性就愈高。

當治療者能在面對案主實際的感受(what is in the client)時,能體會到自己的態度確是溫暖、積極、接納的,這樣便能催化案主的改變,這其中包括治療者肯以真實的意願去接納案主在那當兒所體驗的任何感覺—恐懼、混亂、痛苦、驕傲、憤怒、怨恨、愛意、勇氣、乃至敬畏等等。這意思是:治療者能用不佔有的方式關心他的案主;他珍愛案主的整個人,而不只是有條件的一部份。我的意思是說:他之所以接納一個案主,並不只是因為案主表現了某些行為;他也不會因為案主表現了另外一些行為,就拒絕他。這是一種沒有保留、不作評價的積極情感。我們給它造了一個術語叫「無條件的正面關懷」(unconditional postive regard)

P.72

第三個條件,我們可以稱之為「同理心的瞭解」(empathic understanding)。當治療者能在每一時刻感覺到案主所體驗的每一種感覺,或體會到他所持有的個人意義;當治療能鞭僻入 理地對他的案主感同身受;而且當他也能成功地把這種瞭解傳達給他的案主時,那麼,這第三個條件便算滿足了。

我猜想我們每一個人都曾發現:這種瞭解在人間非常稀罕。我們難得接受、也難得失與這種瞭解。相反的,我們能施予別人的瞭解是很不相同的另一類—「我瞭解你是哪裡出錯了」、「我曉得你為什麼有這種表現」、「我也有過你這種經驗,但我的反應和你不一樣」等等—這一類的瞭解是我們經常接受和施予的,也就是以局外人的立場所作的評價性瞭解。但如果有人能瞭解我到底有什麼感覺,而不是想來分析我或評判我,那麼,我定能在那樣的氣候中開花茁長。


人格變化的動力

P.74

諸位也許會問道:「但是為什麼一個前來求助的人會變好呢?為什麼在他和一位心理治療者建立關係、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就會改變呢?含有這些條件的關係一定會使人改變嗎?究竟是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變化呢?」

一位案主如果能有一段治療關係的經驗,那麼他就會對治療者的態度發生互動的反應。首先,我們來看看吧:他發現有個人正在耐心地傾聽他的種種感覺,慢慢的,他也會變得能夠聆聽他自己的感覺。他會開始和他自己內在的世界溝通,接受從其中傳出來的訊息—然後明白他自己是在生氣,或認清自己正在害怕,乃至明白自己也會有勇氣十足的時候。直到他變得對自己的內在世界更開放的時候,他也會變得更能聆聽他自己經常加以否決或壓抑的感覺。他敢去聽那些可怕的感覺、亂無頭緒的感覺、以及看來像是不正常的、可恥的感覺,也就是以前從未獲得他的承認,但卻一直存在於他自己之中的種種感覺。

就在他學習傾聽自己的感覺時,他也變得更能接納自己了;在他再三嘗試表達自己一向隱藏、一向畏懼的部分時,卻發現治療者能不斷對他的感覺表現無條件的正面關懷,並接受他的真情,於是他才能安然地向前邁步,展開成長的形變過程。

最後,當他已經能夠準確地聽取自己內在的感覺,也變得較能不以評價的眼光來看待自己、較能接受自己時,他也更能朝自我的合一而邁進。他會發現:從自己經常展現的表現之中走出來,並非不可能;而當撤除防衛的形為,乃至更公開地做個像自己的樣子,也並非不可能。當這些變化發生時,他變得對自己知覺更深,也變得更能接納自己、更不需要防衛、更能坦然開放,這時候他也會終於發現:他可以自由自在地朝向自然人的樣子去變化和成長。

我們知道:案主會在很多個不同的向度上表現變化的運動。每一個向度都是一個連續體(continuum),而不論案主的起點和在,他最後總是會朝此連續體的上方而發展。

在個人的感覺和意義方面,他的運動方像是:離開感覺模糊難辨的狀態,離開不由自己、不能表達的感覺狀態。他進入的是:時時刻刻都能體驗到變化的感覺之流,自己能知道、自己能接納,並且也可以準確地表達出來。

這個過程包含了他的體驗方式的變化。起先,他和自己的體驗遙遙相對。譬如一個偏好以智化(intellectualizing)的方式對自己的感覺作抽象談論的人,總使人摸不清他實際上的感覺究竟是什麼。從這種和自己相隔遙遠的狀態開始,他會移向另一種狀態:對自己的感覺可以立即體驗,也就是可以開放地活在自己的體驗之內,而後他曉得他可以在其中找到當下的意義。

這個過程也使人能攤開一些經驗的認知地圖(cognitive maps)(亦即:放鬆對於經驗的某些成見—譯者)。案主原先對於經驗和感覺持有一套僵硬的看法,把許多事情看成外在制定的事實,但在改變的過程中,他會看出來,許多事情都只是一種意識的構作(constructs),而每一個構作都可依新的體驗去加以校正。

總而言之,研究的證據顯示,人格變化有一定的過程,而此一過程乃在促使人離開以下的種種狀態:固著凝滯、對感覺和體驗的疏遠、僵硬的自我概念、對人的疏遠、不人道的生活狀態等等。同時,此一過程也促使人進入以下的種種狀態:流動變化、對感覺和體驗的立即把捉、接納感覺和體驗、意識構作的試驗性、在變化的體驗中發現變化的自己、情感關係的真實性與密切性、功能發揮的統一性與整合性。


治療的結果

P.76

案主在變化之後才能辨認關於自己的概念。他變得不再視自己為不可接納的人,不再認為自己不值得尊重、或必須依別人的標準而生活。他變得能將自我概念界定為有價值的人、能自我導引的人、有能力以自己的體驗為基礎而形成自己的標準和價值觀。

P.77

但凡一味案主愈能將治療者看成真實、具同理心、對他有無條件的關懷,則他愈能摒棄僵滯、固著、沒感覺、不像人的生活方式;同時他也愈能邁向流動、變化、對各種不同的個人感覺能悉心接納和體驗的生活方式。這種變化運動的後果乃是促使人格的行為都朝向心理健康和成熟而發展,並且對自己、對他人與對環境的關係也變得更為真實。


真實的圖像

心理治療在實際進行時,是一種極具個人性、主觀性的體驗。


治療者的體驗

P.78

我感覺到他的世界對他造成多大的威脅,而他又是如何惶恐地想找個方法立足。我很希望能感受他的感覺,我也希望他知道我瞭解他的感覺。我很想讓他知道:我會和他一起站在他那個又窄又緊的小世界裡,而同時我看待他的世界是比較不那麼惶恐的。也許我可以幫他把這個世界調理得比較安全些。

我最希望的乃是:當他與我產生交會(encounter)時,可以把我看成個真實的人。我不必太在意我的感覺對他是否具有『治療性』。如果我能夠在我和他的關係中,透明地顯示本然的自己以及我的感覺,那麼,我本然的自己和我的感覺便已構成心理治療的良好基礎。因此,或許他也可以開放而無懼地變成本然的他自己。


案主的體驗

我對他有點戒心。我想找人幫忙,但不知道能不能信任他。他可能會在我心中看出一些連我自己也不曉得的東西—當然是恐怖又敗壞的東西。他好像不是來評判我的,但我敢說他暗地裡仍是在評判。

但既然我已經把自己的陰暗面都對他擺明了,他一定會瞧不起我。我肯定他是這樣的,但很奇怪,我就是不太能找出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P.80

我已經不知道我自己是誰了,只是偶爾我會對一些事情很有感覺,那時後我覺得很踏實、很真。我被這些矛盾弄得心理煩—我的行為是一個樣子,感覺又是另一個樣子—我的想法和感覺也在各行其道。

坦露在他面前,我會覺得很脆弱、赤裸裸的,但我知道他不會傷害我,而且我還相信他是關心我的。

我不知道我到底是誰,但我在任何時刻都可以感覺到自己的反應;以這些反應作為我自己行為舉止的基礎,我覺得還挺合適的。也許這就是做我自己的意思吧。


第五章 心理治療中可見的一些變化方向

P.85

但凡成功的心理治療都會使案主產生對自己真心的情感。我更不敢肯定的乃是聲明一項關於人類本性的假設—我認為人性的根本核心是積極的。

P.86

心理治療的過程,假若以案主為中心的觀點去看的話,是一段相當獨特且富含動力性的經驗;它在每個人參上發生時都不一樣,但卻展現出一些法則和秩序。令人驚訝的是:這些法則具有高度的普遍性。

我關心的是:心理治療究竟可以再深入到甚麼地步,以及,它到底可以達成甚麼目的。在本章中,我想我該回答的是更健全的問題,也就是:關於這個號稱為心理治療的東西,它的整個過程既然如此迷人又充滿秩序和法則,那麼,它究竟是甚麼?我們可不可以給它找出部分的答案?

如果要著手引發一段可以明白敘述的過程、而這過程又要具有一個核心前後關聯、有秩序的實施方式、以及不因不同的案主而產生太大的差異,那麼,我們究竟是要全憑機遇去尋找它呢?或是憑有見識的理解?憑科學的知識?憑處理人際關係的藝術手腕?或是要結合以上各因子才找得著?對於這些問題,目前我們至少已經知道哪些態度的條件可以發動此一過程。

P.87

如果兩人間能達成某程度的溝通,致使案主會開始感受到治療者對於他所體驗的感覺確然瞭解,並且也在瞭解之中接納他的感覺,如果這些情況都能成立,那麼,我們可以肯定:我們所謂的治療過程就已經發生了。接下來,我們與其堅認這個過程可以達到我們期望的目標(不論那目標多麼動人),不如先行自問個問題,好讓科學可以有真正的進展。這個問題乃是:「這個治療過程的本質是甚麼?它的本然特徵是甚麼?它有(些)甚麼方向?還有,它是不是有個自然的終點?」

我也在此呼籲,我們也應對心理治療問同樣的問題,而且要用開放的胸懷來問—我們可以盡心地描述它、研究它、瞭解它背後潛藏的基本過程,而不是想去扭曲該過程以適應臨床之所需,或附會我們所服膺的教條,或臣服於其他領域的證據。我們該做的事:耐心地審視它本身的面貌和本質。

案主在治療過程中會增加有洞識的語言,在自述的行為中增加成熟度,另外也增加了積極的態度;對於自我(self)的看法和接納程度有所改變;在自我的結構中涵攝了以往所排拒的體驗;對自我的評價樞紐(locus of evalution)從外在轉變為內在;和治療者的關係有所變化。


體驗到潛在的自我

P.88

案主和治療者建立充滿安全感的關係之後,由於不再有實質的或隱含的威脅逼臨自我,因此案主可以讓自己檢視他的體驗之各方面的真相—透過他的整套感官系統所獲取的體驗—而不必扭曲體驗以附會既存的自我概念。人的許多真實體驗是和他的自我概念大相逕庭的,也因此不容易被充分地體會,但在安全的現中,真實的體驗仍可以不經由扭曲地滲透到人的知覺中。

P.89

這個過程對我來說,很像在檢查拼圖遊戲中的每一塊拼板。我覺得我,我就在這個檢查的過程裡頭看見每一塊板子,而且覺得這些東西對我實在沒有太大的意義。我也許滿手都是這些東西,但還想不出該把它們拼成什麼模樣。……有個感覺是說:除了抓了滿手又不知道該擺出什麼樣子,可是有抓著的感覺呀,好吧,也許這一塊該擺在這裡或什麼的。

P.91

這段摘錄很清楚地指出案主如何讓感覺的材料轉成知覺,而不企圖將它擁為自我的一部份,或拚命想法它和意識中的其他材料銜接起來。盡可能說得更準確一點,那就是:對於一大範圍內各種各樣的體驗,在體驗發生的當時就能使之被覺察,而不忘去想它到底和自我有什麼對應關係。到後來,很可能,所體驗到的一切都會變成自我的一部份。

P.93

心理治療有一個基本的方向,乃是讓有機體自身的實際感官反應都可以自由自在地體驗,而不必太急於將這些體驗和自我建立關聯。這樣說,是因為我相信:這些感官材料並不屬於自我,也無法容攝於自我的組織之中。這段過程的終點乃是:案主發現他可以和他的體驗合一,不論體驗本身是多麼複雜或甚至充滿著表面上的矛盾,同時他也發現他經常在體驗之外塑造出一個自我,經常把那個自我的造型強加於體驗之上,並由茲而否決一些不合適的成分,不肯去意識那些體驗材料。


對情感關係的完整體驗

P.94

心理治療乃是案主的一種學習—學習接納另一個人的積極感覺,完整且自由地接納,而不帶恐懼。

P.101

在治療過程中所發生的學習是一種整體性、有機性、而且經常是以非語文的方式進行的。

一個深刻而有意義的心理治療乃是使案主發現:在他自己的體驗中,完全接納另一個人(也就是輔導者)對他的積極情感,其結果決不會造成困窘難堪。不過,這種事情之所以如此困難,其可能的原因是:根本上,案主還得先承認「我是值得被人喜歡的」。….我可以用更概括的方式把案主的體驗總結於下:「我可以讓別人來關心我,也可以完全接納我自己內在的同樣關懷,這使得我認清我的關心,而且是深深地關心著別人。」

P.106

心理治療要能有效,必須遵循的方向是:允許這個人去充分地體驗,並且覺察自己所有的反應—包括感覺和情緒在內。

P.121

她發現,愈是深挖進自己裡面,她愈能對事情無所畏懼畏懼;與其一直在挑自己的大大小小毛病,不如在自我的核心之中慢慢發掘到這樣的本性—既不想酬賞也不必懲罰別人,在自我裡頭沒有恨意,而這個自我乃是深深地和別人息息相關。由這樣的體驗,我們敢不敢逕作結論道:假如我們能深深切入我們人類的有機本質之中,則我們將會發現,人乃是一種積極而性善的社會動物?我想,我們的臨床經驗似乎暗示了肯定的答案。


與有機體自身合而為一

心理治療(至少以案主為中心得治療法是如此)乃是使人成為有機體自身的一種過程—這個過程使人放棄自我欺騙(self-deception),也避免扭曲。我想,我們在此所談的,乃是立基於「體驗」的層次上的—這個現象極不容易用語文來加以表示;同時,如果讀者只想在字面上理解它,那麼,事實上他已經在扭曲真相了。但如果我們能細心運用好幾種不同的描述和表達方式的話,

P.122

所以,心理治療就好像是在幫助人回去最基本的五臟六腑和聲色觸嗅之體驗裡。在接受治療之前,人老是不知不覺地愛對自己問道:「在這個場合,人家會認為我應該怎麼做?」「我的爸媽或我的文化要我怎麼做?」「我自己認為應該做什麼?」因此,這個人的形為就會一直套用一定的形式。但這麼做並不必然意謂著他的行為和別人的意見和諧一致。事實上他可能會很賣命地表現一些行為,以便和別人的期待有所不同。他實在不能只根據別人的期望(通常是內射introjected期望)而行動。在治療過程中,由於這個人的生活空間(life-space)不斷在擴張,因此他總免不了會自問道:「我對此事的體驗究竟是什麼?」「它對我究竟有什麼意思?」「如果我真的這樣去做,我又該怎樣表達它會對我造成什麼意義呢?」他的舉止行為變得像是以實在論(realism)為基礎—也就是說,能將每一個行動所造成的滿足何不滿足做個很實在(realistic)的平衡。

P.123

在心理治療中的人乃是在日常生活經驗之外增加了充分的自我知覺,而能不扭曲地使自身的體驗呈現於意識之中—而所謂自身的體驗乃是來自人的感官和身體的反應。他能使扭曲體驗的知覺的因素之中止,或起碼使之減低。他能曉得他實際上體驗著的,而不只是那些得到允許(透過觀念的篩檢)而留下的體驗。由此,這個人得以首度展現他之作為一個人的全部有機潛能,並且在基本的身體官能反應中,得以自由地增加一些充實的知覺因子。這個人乃因此而成為他之所是(與他自己合而為一—譯者)—案主在治療者中經常是這樣說的。這句話的意思說得更明白一點是:這個人在知覺中成為他在體驗之中所是。換句話說,他乃成為一個功能完全發揮的、像個人的有機體。

P.124

在心理治療中,人確是變成了個有機體,但我說的是「有機體」這個字所富含的全部涵義。他會能夠很合理地控制自己,而且他也會自本根地渴望要社會化。人性中沒有獸性。人性之中只有人性,而這就是我們所能釋放的。

我們實在不需要害怕我們「只是」人類。如果我們能把人類獨有的意識知覺,以不扭不曲、自由自在的方式,加諸於人和動物所共有的身體官能體驗之上,這樣行程的一個有機體不是很漂亮、很有建設性,而且很實在、合理嗎?這樣的有機體之能夠體察文化的要求,正如他能體察自身對食色的生理需求一樣—他能知覺自身對友誼關係的慾望,正如他能知覺他有自我擴充的慾望一樣—他能感受到他對別人的細心和敏感,正如他能感受到他對別人的厭惡和敵意。

我們會發現:人這種有機體,由於其中中樞神經系統具有非常了不起的整合能力,因此它可以成功地表現出一種平衡、合理、利己、利人的行為,而這種行為正是知覺的諸因子合作的結果。換個方式來說吧:當人在比較不那麼能像人一樣地運作時—當他否定了來自體驗的諸般知覺時—那麼,我們確實常常有很多理由來害怕人以及人的形為。

P.125

可是,一旦他能充分地像個人樣時,一旦他能運用他的整個有機體時,一但它對自身的體驗能充分的之絕食,那麼,他會值得信賴的,他的形為會有建設性的。因此,要像個人樣並不表示要順從於大眾,人性是要個體化的。但它同時能夠社會化。

當然,我自己也相當明白:信念和真理並不是同一件回事。我並不要求任何人來贊同我的體驗,但要籲請大家想想:我在本文中所表述的種種是否和你自己的體驗相符。

有些時候,人需要作點玄想;另些時候,人需要採集證據。


第六章 「成為一個人」是什麼意思

P.128

他們的訴苦總是有些問題情況和內容—他們的難題出在功課、夫妻關係、和上司的關係,或出在自己不能控制的怪異行為,或出在莫名恐懼感等等—但在這個表層之下卻都有一個核心的追索。依我看,在他們的問題背後,每個人都在追問:「說真的,我到底是什麼?我到底要怎樣才能衝破行為的表面,而接觸到那深藏在底下的真我?我到底怎樣才能重獲自己?」


穿透假面具

P.129

我常說,人最想要達成的目標,以及人自覺地或不自覺地追求的終點,乃是要變成他自己。當一個人來找我時,他帶來的難題常是一堆奇怪的組合,而我發現,此時最好先嘗試和他建立一種關係,讓他覺得安全而自在。我的職責是要瞭解他在自身內在世界中的感覺,接受本然的他,創造出一個自由的氣氛,使他的思考、感覺和情態得以有所改變,而改變的方向也必是他本人所欲求的。那麼,他會如何運用這種自由呢?

我的經驗之所見是:這個人通常會運用自由來變得更像自己。他會開始撤除空虛的前線,摘掉假面具、拋開角色—而這些都是他一項用以對付生活的伎倆。他會嘗試尋找一些更基本、更真實的自己。

我多少發展出一種竅門,一種習慣,用來—用來讓我身邊的人覺得自在,或讓事情進行得順利一點。在人裡頭總要有一兩個比較圓滑的人,像一層油蓋在水面上。在一些小聚會、小派對或什麼的—我可以幫忙讓事情進行得很好,顯得大家都很愉快。…我不太相信我自己做的事情,可是我也不知道我還能相信什麼。我從來沒有誠實地做我自己,或實實在在地知道真正的自己是什麼,而且我好像一直在演個假角色。

P.130

從這段摘錄裡,你可以看見她在檢視自己常用的假面具,也認出她在其中的不滿,但她也在懷疑是不是還有真正的自我存在,和怎樣能走到那裡去。

一位案主諸如此類發現自我的企圖中,他的典型作法是:利用兩人的關係把他自己的各面經驗展開來進行探索和檢視,以辨認且面對他所經常察覺的各種深切矛盾。他會曉得他的形為,乃至他的感覺中有多少是不真實的,有多少不是直接從他的有機體中流露出來的真實反應,而只不過是一種令他得以隱遁於其後的表面和建築正面(facade)罷了。他會發現,他的生活有多少是由他認為應該是的所指引,而不是由他真正是的所指引。還有,他也常會發現,他好像總是應別人的要求而存在,好像只能依別人認為應該的方式去想、去感覺、去行動,好像沒有個自己似的。

關於這點,我很吃驚地發現,早在一百多年前,丹麥哲學家梭倫・齊克果(Soren Kierkegaard)以他敏銳的心理學見識已經把個人的這種兩難困境清清楚楚地描繪出來。他指出:最普遍的絕望乃是人陷入這樣的絕境:不能選擇、沒有成為自己的意願:;而最深切的絕望乃是選擇「做不是自己的人」。另一方面,「決意成為真正的自己,卻是絕望的相反」,而這種抉擇乃是人的最終極責任。

P.131

在這種矛盾的心情中,他們會開始轉而挖掘他們自己內在的憤怒,乃至暴裂的感覺。把你一向認為是自己之一部分的東西視為面具,並且著手去摘除它,那真是一場駭人至深的經驗,但如果人有充分的自由,可用以思考、感覺,並把這些都付諸實現,那麼,人還是能朝此目標邁進的。

起先,我覺得自己裡面什麼也沒有—我需要的是堅實的核心,但我找到的卻只是一大堆的空虛。後來,我覺得我是在面對著一面硬硬的磚牆,太高了,翻不過去,也太厚了,穿不透。有一天,牆變成半透明,而不再是厚厚實實的。在那之後,牆好像不見了,但我卻看見一道水壩,後面是一片猛烈激盪的大水。我覺得是我在攔著這一片大水。而如果我那怕只是打開一個小洞,我和我身邊的全部就會被水所代表的情感決提沖垮。

P.132

當人能夠不必死撐著虛偽的表面,或硬牆,或大壩時,人的感覺就會洶湧而起,掃光一切;而這種感覺早在他的內心中蓄勢待發。同時,這種現象也可以說明:人的內心中有一種逼人的需求,使人非去尋找而變成自己不可。更有甚者,它也向人開啟了一條道路,讓人得以決定什麼是人自身內的真實—也就是說,當他能充分體驗到他的有機體內恰如其是的感覺時,然後他才能感覺到確然肯定:他現在所做的就是他的真實自我的一部份。


對感覺的體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會有成千個理由不讓我們充分體認我們自己的態度,我們的理由有來自過去的,有來自眼前的,也有內在於我們社會處境之中的。在當事人自己看來,要自在而充分去體認自己的感覺似乎是件太危險、太不利於自己的事情。但若在安全而自由的治療關係中,各種感覺卻可以被完整地體驗,其清楚的程度幾乎可到人的知覺之極限。人之能體驗到感覺的那種處境:我常稱之為一種「純淨的文化」(pure culture),也就是說:當其時也,人就是他的恐懼,就是他的憤怒,就是他的溫柔,等等。

P.134

人能以如此徹底的方式去體驗的感覺,並非只有依賴感。其他如傷害、慈悲、嫉妒、或破壞性的憤怒、或焦灼的慾望、或自信、驕傲、或敏感的柔情、、或積極的愛等等也都能如此。人所能有的情緒幾乎都能如此。

由這些經驗中,我漸漸學會相信:人在這種時刻乃是正在變化成為他真正的自己。當一個人通過整個治療過程之後,以這種方式而體驗到他的有機體對他呈現的種種情緒,並且體驗的方式也是自知而開放的,那麼,他就已經體驗到了他自己,體驗到存在於他自身中的一切豐實內容。他就已經變成真正的他了。


在體驗中發現自我

P.135

人要想的是怎樣自己弄出一個造型:但是零組件太多了,很不容易看出哪一塊該放什麼位置。有時你會放錯,然後,放錯的愈多,你要調整它就得花更多的力氣,搞到後來,實在太累了,就覺得,管它去亂七八糟也比拼命在那裡抓著要好得多。然後你會發現,留在那裡的一大塊,掉下去就自自然然地各就各位了,而你自己的生活造型就不費吹灰之力地向你展現開來。你的工作只是去發現它,在那當中,你會找到你自己和你自己的位置。你甚至必須聽你自己的體驗告訴你,它本身的意義何在;一旦你去告訴它,它的意義是什麼,那你就是跟自己宣戰了。

P.136

讓我把這段詩意的語言翻譯成我能理解的意思。我相信她是說:要做她自己,就找出那個造型,那個基本的秩序,而這些東西又都存在於永無休止的體驗支流裡。與其一把抓著那些體驗而要它們呈現為一張面具的形式,或將它架構成不像自己的樣子,不如去發現存在於她自身內的實際感覺與反應,求出其中的和諧性與統一性,以此來界定「成為自己」。這意思是說:真正的自我乃是可在自身的體驗中找到的,而不必以外物強加於其上。

以摘錄呈現的方式,我試著要表達的乃是:案主在治療者溫暖而充滿瞭解的相助之下,可能會發生什麼反應。在我看來,這位案主會慢慢地、掙扎著去探索面具後面,他如何向世界呈現東西,甚至在面具背後,他如何對自己行騙。他經常會深深感受或鮮明地看見一些潛藏在內的各色因子,由此,他會逐漸變成他自己—而不是一張和大家一樣的臉,不是苟薄寡情地排斥所有的感覺;也不必擺出一副聰慧理智的模樣。最好是讓活著、呼吸著、感覺著、上下波動著的過程持續—簡而言之,最好是他成為一個人。


向體驗開放

P.137

這個過程的第一件事乃是要人變得對自己的體驗更為開放。這句話對我真是意義非凡。這是和防衛性(defensiveness)相反的情狀。心理學研究告訴了我們:如果人感官而得的證據和人對自我的影像構圖不符,則這些證據會受到扭曲。換句話說,我們不太能看到感官對我們報告的一切,而只能看見那些符合寄存於心象的東西。

現在由於有個安全的關係,這種僵硬死板的防衛性通常會被漸增的開放性所取代。人會變得更開放地知覺到他自身的感覺和態度,且能讓感覺和態度在有機官能的層次上表現。他也會對目前時寄存在於周遭的事物更能知覺,而不只是以人家的看法或自己從前的看法去看待事物。他會看見:樹不見得都是綠的,男人不見得都得當嚴厲的父親,女人不見得都冷峻不可親,人的失敗不見得都可以歸咎為他本身的不好等等。他現在有辦法根據新的處境來看待證據,看出如其所是,而不是把事物先行扭曲,以便符合自己一項秉持的觀念造型,以此,我們可以料到的是:當一個人對自身體驗開放的能力漸增之後,他在面對心得人和處境及處理新的問題時,會變得更為實在而合理。也就是說:他的信仰不會再僵硬死板,他更能涵容事物的曖昧不明之處。他能夠接納相互衝突的證據而不必硬要把處境逼出一個結局。對於此刻和自己所置身之境能有開放的知覺,這樣的能力,我相信正是我所描述的那種人所必具的重要條件之一—這個通過了治療的過程而終得以萌發展現。

P.140

治療師:我覺得你是說,你現在能更準確地傾聽自己了。要是你的身體說累了,你會聽它的,而且相信它,而不是批評這個訊息;要是你痛了,你也可以聽它的;要是你的感覺是真的愛你太太和小孩,你會感覺到,而且這種感覺也會表現出很不一樣的情形。

起先他沒辦法自在地感覺到自己的病痛,因為生了病就表示不能被接受了。他也無法對孩子感到愛和體貼,因為這種感覺表示他的脆弱,而他得撐著一張堅強的表面。但現在他可以對自己的有機官能之體驗真誠地開放了—他累的時候可以累,他的身體疼痛時可以感覺到疼痛,他可以自在地體驗到他對女兒的愛,他也可以對那小女孩感覺和表達他的惱怒。他可以完全和整個有機體的體驗一塊兒過生活,而不必把體驗關在知覺之外。


信任自身的官能

人的有機體本身便是個很管用、很便利的工具,可在任何情境中,當下用以找出最合宜的行為。

P.141

既然如此,他對自己的感覺和衝動都有所知覺,也明白它們之間常會有錯綜複雜乃至矛盾齷齰的關係。他能夠自然地感覺到社會的要求—從比較死板的社會「慣例」到朋友家人的期望。他的意識可以觸及他對類似處境的種種記憶,圖時也記得不同的行為會肇致什麼後果。他比較能對外在的處境有準確的知覺,能捕捉其中的複雜性。他比較能允許全副官能、意識和思想投入於處境中,對每一個刺激、需欲、要求都能予以考慮、拿捏衡量它的緩急輕重。經過這麼複雜的斟酌和權衡之後,他就能發現一條行動的路線,最能令他滿足在該處境中所有的需求—不論是立即的,或長遠的需求。

面臨抉擇之時,要權衡這麼多的因子,他的官能很難不出差錯,他可能會作了錯誤的抉擇。但正因為他對自己的體驗較為開放,因此他會有更多的立即知覺來發現令人不滿的後果,而且也能對錯誤的抉擇作更快的矯正。

這樣說來,我們該可曉得:大多數人在權衡拿捏時之所以會犯錯,乃是因為我們把一些不屬於自身體驗範圍內的東西包含進來,卻排除掉了一些體驗內本有的因素。

P.142

當案主能對自己的體驗開放時,他會發現他自身的官能還蠻值得信賴的。他對於自己所有的情緒反應就比較不會害怕。他會漸漸生出信任感,甚至喜愛這麼錯綜複雜、繽紛多彩的感覺,以及它們在有機官能的層次分類排比、進出展現的模樣。人的意識,與其是視之為一群險不可測的衝動之監督者,教衝動都不見天日,不如讓它變成一塊舒適的原地,允許衝動、感覺和思想都在茁長,而最後,我們會發現:當意識不再戰戰兢兢地執行看管任務的時候,人的所有估能都會善為自律,毋需令人操心。


評價的內在樞紐

在成為一個人的過程中,還有另一道潮流顯然和人在作選擇、決定、或評價性的裁判之根源或樞紐有關。這個人會漸漸覺得:此一評價的樞紐乃是內在於自身之中。他會愈來愈不必仰賴別人的贊同或反對;不必靠別人來制訂生活的標準;不必依別人的眼色而作選擇與決定。他能分辨:選擇端賴自己;對自己而言,該問的問題只是:「我的生活方式是否能深另自己滿意?是否能真正表現我自己?」而我認為這才是富有創性的人最為重要的問題。

P.143

我想,你會發現,這段摘錄可以告訴你:以體驗來接納「評價的樞紐乃內在於人自身之中」是什麼意思。

P.145

我希望這段摘錄可以令讀者感受到:作為一個獨特且可以自負其責的人所體驗到的力量究竟是什麼;同時也可以感受到:當一個人挑起這種責任時,常會有一股不安之情伴隨而生。承認「我就是選擇者」和「我就是為自己的體驗而決定其價值的人」是既能令人生機活現,也令人惶惶不安的。


成為一段過程的意願

我要為那些摸索掙扎以成為自己的人,指出最後一個特徵。那就是:這些人好像寧可成為一段過程而不願只是個成品。當他開始進入治療關係之時,他會希望達到某一個固定的狀態:他希望到達的是「問題已解決」,或「工作甚有效率」,或「婚姻十分美滿」等等確定的終點。但在自由無礙的治療過程中,他會傾向於放棄這麼固定的目標,而逐漸接受一種能令自己滿足的認知,那就是:他本身並不是一個固定的東西,而是一段形成的過程。

P.146

有位案主在治療要結束的時候,用一種相當困惑的口氣說:我還沒有把自己整個地整合好、組織好,還沒弄完,不過我只是覺得亂亂的,而不是不敢去做,因為我已經相信這應該是一段連續不斷的過程……我覺得很興奮,有些時候也會心情不好,但能覺得自己正在行動中,這實在很能鼓舞我;我很清楚自己已經上路了,雖然有些時候也不怎麼完全明白要去的到底是什麼地方。在這裡可以看出這個人表現了對有機官能的信任,以及他對「自我乃是一個過程」的體驗。這一段描述說明了這個人接受他自身之為一種「形成之流」而非一種已經完成的產品。那意思是說:一個人乃是一個流動的過程,而不是定著或停滯的物體;是滾滾不休的變化,而不是一推固體材料;是各種潛能之不斷變化的排列組合,而不是一組定量定性的人格特質。

我還可以再舉一段化說明這種流變不止的存在生活之特性:「這整列不斷發生的體驗,還有我在其中所發現的各種意義,好像把我推向一段航程,我覺得又高興又有點害怕。走這段路好像是讓我的體驗來載我,而它的方向顯然總是向前走的—這目標呢,我現在只是努力要瞭解目前所體驗的意義,所以對於長遠的目標還只能模模糊糊地指認。我的感覺好像是在體驗的亂流中漂浮,但最令人著迷的是,我有可能可以理解這種變動不居的複雜體驗會有什麼意義。」


結語

P.147

我之所以要強調它的暫時性,至少有一個理由是因為我希望我能清清楚楚地表達,我不是在說:「這就是你們該變成的樣子;這就是你的目標。」我所說的毋寧是:這些乃是我和我的案主們在共同體驗之中所共享的一些意義。也許這一幅關於他人之體驗的圖畫會給你們一些啟示,甚至為你們的體驗顯現出更多可能的意義。

我在前文曾指出:每一個人所問的問題都是雙重的;一方面他在問:「我是誰?」另方面他又問:「我怎樣才能變成我自己?」我也說過:人在有利的心理氛圍中,會發生一種形成的過程;人可以把自己一項用以面對生活的假面具一張一張地拋棄;他可以完全體驗到他自己之中的一些隱而未現的層面;他會發現,在這些體驗背後躲著一個陌生人,他躲在層層的面具之後,而它竟然是自己。我已經試過把這樣一幅畫拿出來,讓諸位看到:一個展現自身的人會有哪些特別值得注意的屬性;這樣一個人如何對於他的有機官能的因子都能更為開放;這樣一個人如何發展出對自身之有機官能的信任,並用它來過感覺敏銳的生活;這樣一個人如何接納他自身之內即具有評價樞紐的事實,而不必仰賴別人告訴他好壞;這樣的人會學習以參與的方式過生活,他參與在一個流變不止的過程中,而他可以在這種體驗之流中不斷發現自己的新面目。我所看到的,成為一個人的形變過程中,所含有的一些因子,就是這些。


第七章 心理治療的過程觀

P.151

人的人格和行為會變化嗎?在這些變化中是否有什麼共通性存在?在變化發生之前,又有什麼共通的條件存在?而最重要的是:這等變化之發生究竟是經過了什麼過程?

P.152

在新開闢的領域中,首要之務是把自己投入事情裡頭,儘可能少帶預先設定的觀念,去逼近現象,用自然觀察和描述的方法去逼近事情,然後抽引出一些低層次的推論就好,還記得要貼近素材本身。

P.156

我要設定的是:案主可以體驗到他自己正被人完全地接收(received)。我用「接收」這個字眼的意思是:不論他的感覺是什麼—恐懼、絕望、不安全、憤怒;不論他的表達方式是什麼—沉默、手勢、眼淚、或語言;不論在此刻發現他自己是什麼,他都可以感覺到:治療者在心理上正在接收著他的實情,「接收」這個字眼涵蘊著的觀念乃是有同理心的瞭解,以及接納。我也要指出:案主本身對於此一條件的體驗才使我們有信心說它是「合適」的,而不只因為治療者感受到它的存在。總之,我要說的是:關於變化的過程,我所設定的一個恆定、合適而具有最大可能的條件是:案主被接收。


連續體的初度展現

我開始看到,人的運動不是從一個固定情況或恆定狀態(homeostatsis)經過變化而達到另一個固定情況,雖然這種過程也確實有可能存在。更有意義的連續體毋寧是指:從固定情況到變動不居,從僵硬結構到流動狀態,從靜止到過程。我造出了一個嘗試性的假設:也許案主在任何一點上所作的表達,都可以指出他在這個連續體中居於何在,可以指出他在這變化過程中站立的位置。

P.157

逐漸發展出這個過程的概念,而且將過程區分為七個階段,但我仍要強調:過程是個連續體,不管你把它分成三個階段或五十個階段,這些階段都只是些中間點而已。


過程的七個階段

一個人是從這個連續體的「固著」那一段逐漸移向「流動」那一端的,也就是從僵硬不變的那端移向「運動中」那端。假若我的觀察沒錯的話,那麼我們便可用真實的個人為例,給他一個氣氛,讓他覺得他已經被完全接收,然後,沈潛到他的體驗和表達之中,汲取一些樣本。以這些樣本,我們就可以斷定,在這個人格變化的連續體上,他究竟位於何處。


第一階段

P.158

這樣的人很少想到,或幾乎不認得什麼叫「有感覺的生活」,不知道這種體驗在他的身內有何漲落流動。他對於自己的體驗只能以過去的經驗來設想,而不受目前當下實情的影響。他的體驗方式都是些刻板的套件,被固定不辨的結構釘死在那兒。也就是說:他的反應是「對此刻的處境,他會從過去的經驗中尋找出相似的部分,然後向那個過去而反應,去感覺『它』」。對於體驗,他無法區分出屬於自己的意義,而如果有的話,也只能作粗糙而籠統的區分,不是黑的就是白的。他在交談時不是在表達他自己,而只在表達些身外之事(物)。他多半認為自己沒有問題,或即便有問題吧,也是外面的世界出了問題。在他的自我和他的體驗之間有重重的障礙,使兩者間的溝通無從發生。這個階段的人可以用諸如「停滯」、「固著」等字眼(就是「流動」、「變化」的相反詞)來代表。


第二階段

P.160

  • 人的內在問題可以用完全外在的方式去認知或表達。她把自己的感覺當作個遙不及身的、部屬與自己的東西那般去處置。

  • 感覺可以向他人展現,但無法認出感覺本身,或認為感覺是屬於自己的。

  • 案主開始認識自己的體驗被過去的經驗所限。但她的表達方式同時也可以說明她和自己的體驗有段遙遠的距離。她對於自己的體驗好像伸手難及。

  • 個人的構作很是僵硬,且未被認之為構作而被視為事實。例如:「我永遠沒法把任何事情做對—甚至都做不完呢!」

  • 個人意義以及個人感覺的分化都很有限,而且籠統。例如:「永遠沒法」就是一種非黑即白的二分法,同實用「做對」也說明了案主對事物的看法是絕對的。

  • 矛盾可能會被揭露,但難得意識到它的矛盾性。


第五階段

P.170

對自己的感覺漸生出「擁有感」,也益發渴望要這樣,要成為「真正的自己」。

體驗被鬆綁了,也不再遙不可及,但經常在意識到體驗之前會有點遲疑。在有機官能和主觀意識之間還有一點點延宕的現象。例如:「我還不太能夠弄清楚這種悲傷—這種哭泣到底有什麼意義。我只知道,在我很接近某種感覺時,我就感覺到了—通常在我覺得想哭時,這種感覺好像可以幫助我打破一道我自己築起來的牆,我的牆是因為以前發生的事情才築起來的。我被一些事情傷害了,然後就自動把自己擋在牆後面,然後又覺得我什麼也摸不到、什麼也感覺不到了……如果我要能感覺的話,我可以讓自己感覺到當時切身的感覺,那在我被傷害時,我就應該馬上開始想哭才行,可是我就是不能。」

在此,我們看見的是:他將自己的感覺視為內在的參照物,他可憑此而分辨體驗的清濁。在他感覺到自己想哭的時候,他才明白:他就是自己受到傷害的一部份體驗,只因被阻隔而延宕了。他也可以認出:這種阻隔乃是起於他自己的防衛態度,且因此而令他無法在受傷害的當時,體驗到傷害。

  • 對於自身體驗中矛盾和不合一之處,漸能夠清清楚楚地面對,而不迴避。

  • 對於目前所面對的難題能漸接納其中的自我責任,也更加關切他自己究竟如何造成這樣的難題。自我的內在對話變得更為自由;內在溝通的障礙能逐漸撇除。有些時候,這種對話會表現於口語中。例如:這種對話經常是以自我聆聽的方式呈現的,也就是以體驗作為直接的參照物,來檢驗認知的表述是否與此參照物相符。

P.172

此一階段和我所描述的第一階段,其間的心理距離不知有幾百哩之隔。在此,案主在許多方面上都已在流動狀態中,和第一階段那種僵硬、刻板的狀態迴然不同。現在,他和自身的有機存在之間更是貼近了,而這有機存在其實是恆常地在運轉之中的。他現在也更貼近他自身的流動不已的感覺。他對體驗的種種構作絕對地放鬆開來了,而且會反覆不斷地以身內身外的種種參照物和證據來相互考驗和查對。他的體驗更能高度地分化,因此,內在的溝通在交流不已之下,可以更為準確了。


第六階段

P.176

  • 一種在過去被「卡住」的感覺、一種受禁制而不能流動的感覺,現在可以立即體驗到了。

  • 感覺可以自行流向其最後的終點。

  • 目前的感覺可以當下就被體驗,而且毫無遺漏。

  • 這種當下的體驗,以及構成此一體驗之內容的種種感覺,自己都能予以接納。能自覺到:這就是事情的真相,而不必否認、恐懼、或掙扎抗拒。

  • 將自我當作對象物體的態度逐漸消失。在此刻,自我即是感覺。在這個時刻,自我的存在不太是被意識所知覺的,但它本身卻是在個能反身自省的知覺(沙特是這麼說的)。自我即是存在,存在於此刻的主體。自我並不是人所感受到的某種對象。

P.180

最緊要的部分是說明人某一時刻會有整合為一的體驗,當其時也,不同的注意交點之間是否有溝通,那似乎並不必要,因為它們已然變成一體了。

  • 當體驗與知覺之間的不一致消失而轉變為合一之時,人會清晰地體會到這種轉變。

  • 相關的一些個人構作會在這種體驗中融洽起來,因此這個人也會覺得得從過去的僵固架構中解放出來。

P.181

此例所顯示的是:案主完全體驗到自己的哀求之情,同時也清晰地辨認出:此種體驗與他一向的自我概念之間頗有不符之處。但是,這種兩不相符的體驗卻存在於不符消失的時刻,也就是說:從此以後,他可以一方面成為一個人,而同時又能夠感覺到哀求,以及其他的種種情感。當此時刻,他過去對自我所作的種種構作都開始融解,而得以從過去的世界中解放出來—這種感覺令他感到又驚異又害怕。

P.182

一旦類似的體驗在未來還得以再發生,這些案主必然可以如實地體察和知覺,譬如那種對自身親切的關愛;或那種牽絆著他、使他一直依附於父母的臍帶關聯,或那種像小孩子般哀求著、不敢離開的依賴性等等。可以順便一提的是:一旦人的體驗可以完全由自己體察,完全被自己接納,接下來,他就能夠有效地因應這個體驗,就像能夠因應任何其他的現實一樣。


第七階段

P.184

問題是,我不太能確定這種調整的品質究竟是如何,因為我沒上前去看、去檢查一遍……我所能做的,只是在那裡觀察事實—我對事情的看法變得有點不同,比較不會心焦慮亂,用長鏡頭去看,而且也比較主動一點。看事情要看整體才會明白。

  • 自我變成純粹是主體性、反省性的知覺體驗。自我很難得再變為被關照的客體,而較常自信地感覺到自身在運作中。

P.188

他的體驗在本質上即是過程,在每一個處境中的感覺都是新的,也能以新的方式去詮釋這些感覺。若果他會取用過去來詮釋現在,那也定是因為過去和現在之間有完全相等之處。他是以當下身處其境的方式而體驗,但在同時,他也明瞭他自身內在的諸面向之間有自由自在、暢然無阻的溝通。他也能自在地以關係為本而和他人達成溝通,但這些關係並非僵化的形式,而是推己及人。他能知覺自己,但不是把自己當成認知的對象。那毋寧是一種反省的知,是一種以主體而動態地存活於己身之中。他能視自己為對自己所處的困境負有責任。他真的能完全感覺到:在生命的各個流變的面向中,都和他自己面面相扣、息息相關;他完全活在自身之中,而這自身乃是個變動不居的過程之流。


綜論

P.190

這個過程首先的要項是釋放各種情感。在連續體底端的初階,人會把感覺描述為遙不及身、不屬自己,而且也不存在於當下的時刻。接下來,如果他發展到進一步的階段,他會把感覺視為現存的一些東西,但也只是略屬於自身之物。然後他才會以較切近自身當下體驗的方式而表達出自己的種種情感。再往上昇一個階段,感覺更能以現實存在的方式而被體驗和表達,同時對這種變化的恐懼也降低了。在這階段上,連過去被拒斥的知覺也會冒入意識的領域,自己可以體認,也可使之與自身相聯。上昇到連續體的上端之後,人之所以能活在體驗的過程中,就是讓感覺能進入持續不斷的變化之流,而這也構成了這個人的特色。

在這個過程中,真正改變的乃是體驗的方式。在連續體的開端之處,人和自己的體驗遙遙相隔,無法使用在任何達意的符號或象徵來表示體驗中的內涵意義。體驗被囿困在過去的意義中,而且也唯有如此才能令他覺得安全:現在都得用過去的意義來解釋,從這個囿限的關係中進展到下一步,人才開始能辨認體驗,認出它是在自身之內的一種麻煩重重的過程。體驗逐漸轉變至可被自身接納的程度,而且也成為意義的指涉物,使意義得以更為準確。最後,他終於變得能夠自由自在地接納體驗、生活在流暢的過程中,並且能安然地用這體驗過程來當作行為的主要指涉。

這個過程還使人從不散亂瑣碎轉變為整體合一。這個連續體是從最高度的不合一狀態開始的。一個人在這階段,對於合一之為物定是毫無所知—只有在發展的過程中,他才漸能清晰辨認自己的體驗中有許多矛盾、齷齰及相互牴牾之處,他逐漸變得能在當下的體驗裡發現這種不合一的現象,也因這種體認而得以使之化解。

這個過程也使人攤開對體驗的認知地圖。在最初之時,人總是以僵固的方式來理解體驗,把體驗視為外在的事實。但在發展的過程中,人才逐漸學會如何將體驗賦予變化的色彩,如何必必緊緊抓著固定的解決,如何以新的體驗來改變對整個經驗世界的構作。

人和自己的難題間的線也改變了。在連續體的一端,這個人不但不能辨認自己的難題,而且也無意改變。後來,他才逐漸認識問題的存在。到下一階段,他更進一步認識;這些問題之所以造成,其實自己也佔了不少的份量,也就是說,問題並不完全是從天上掉下來,剛好落到自己頭上而已。自己對問題形成的責任感加強了。再往上發展,則更能體驗問題,並活在問題之中。這個人變得頗能自主地和問題一起過活,也覺得他自己對問題的發展和形成應負起相當的責任。

P.192

在發展過程中,個人和他人的關係方式也會發生改變。在開頭之時,這個人總是避免和他人之間的密切關係,因為他把這種關係視為危險而可怕。但到了過程的末端,他可以和治療者或其他人維持開放而自在的關係;在關係中生活時,引導行為的乃是他自己在當時的感覺體驗。

總而言之,這個過程在開始的一端,有個固著、散亂的特徵,其中的各個因子、各個頭緒,據案主自己的描述,看來都是錯雜而不相關聯,紊亂而意義分離;但到了過程的顛峰,這些錯雜散亂的線索都會交織起來,成為一個關聯緊密、互不可分的網狀結構。當此時刻,新的體驗中都會帶有臨即性(immediacy)(亦即當下直接與己關聯—譯者),而行動意願(volition)則僅是整個有機體在和諧平衡所自然流露的方向罷了。所以,當過程到達這一點,人就會變成一個流動統一的整體。他變了,但更有意義的是:他成為一個整合一體而又能變化自如的過程。


第八章 「成為一個如其所是的自我」:心理治療者對個人目標的觀點

P.195

我相信我確已把我的觀察凝聚成兩個重要的主題:(一)人類的有機體本身若能自由地發揮功能的話,我對它是完全信任的;(二)令人滿意的生活中必具有「存在」的性質—這個主題,我們當代的哲學家們曾經做過一些表達,但我個人覺得兩千五百年前的老子說得更漂亮,他說:要去,就是要去「成為」。(The way to do is to be.。此句出自Witer Bynner英譯的The Tao Te Ching by Lao Tzi,相對於漢文通行本《老子》,應是第四十七章「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名,不為而成」句中的「不為而成」。在陳榮捷的英譯本中則作Accomplishes without any action。—譯者)


幾個答案

P.197

過去有些人,但凡提出「生命目的何在」之類的問題時,總會有人拿教義回答手冊上的話來回答說:「人類的終極目標乃是榮耀神」;也有些人認為生命的目的在於為自身的不朽而做準備;還有些人定的目標比較接近塵世—無非是享受、發洩、滿足每一種感官的慾望;更有些人—這在今天可以發現很多—以為生命的目標就是要成功,要賺取材產、地位、知識、權勢;有些人則把一些他聽到的說法視為目的,而全心投入於斯,譬如基督教、共產主義等等。一個希特勒崇拜型的人所認定的生命目的就是變成一個優越種族的領袖,且運用權勢統治其他民族。另外有些東方人則恰恰相反—他們所努力的乃是戒除所有的私慾,以期能完全控制自己。我提到的種種選擇含派了很大一片範圍。藉此我想指出的是:人所賴以生存的目標確實有這麼多種可能,而且它們各不相同。


拋開表面形象

P.200

我所觀察到的第一個特徵是:案主會表現出一種傾向,躊躇著、恐懼著,但仍要離開不是他的那個自己。換句話說,即使他還不清楚他要走向什麼目標,他仍會先離開某種東西。而當然,就在他這麼做時,他會開始給「他是什麼」下定義,不論是多麼負面的。

起初,他的這種移動會表現為不敢透露他自己是什麼。……很顯然的,這種表達中的恐懼正是他要變成他自己的一個步驟。他不在只是把形象當成自己,而開始逐步挨近真正的自己,也就是挨近一直躲在面子後面,怕得要命的那個人,因為他認為自己很糟、見不得人。


離開「應該」

P.201

這一種傾向還有另一個明顯的移動方向,那就是離開一種帶有強迫性,而且是他「應該是」的自我影像。有些人從自己的父母那兒把「我應該要乖」、「我必須要做得好」等概念深深地吸收到骨髓裡,所以只有經過一番艱辛的內在折騰之後,他才會猛然發現自己已經離開了那些「應該」的目標。


不再迎合期待

P.203

在當今的工業文化中,例如W.H.White在他的近作中有力地指出,人都被一股強大的壓力撥著去表現「組織人」的特徵。也就是說,一個人必須完全變成某個團體的成員,必須捨棄他的個性去順從團體的需求,必須要能「八面玲瓏已變能與八面玲瓏的別人應對自如。」

「大學生涯對大學生們的衝擊就是……將這些個體都予以社會化,把他們磨細、打光,『塑造出』他們的價值,好讓他們能和美國大學校友們的世界舒適而自在地打成一片。」

有一位案主滿腹憤怒地說:「很久以來,我老師根據別人認為有意義的方式在過生活。可是實際上對我自己卻根本地沒半點意思。我時常會覺得我在某些方面總要比那還多些才對。」所以他就和別人一樣,露出了離棄他人期待的端倪。


不再取悅別人

P.204

我看到很多人是靠取悅別人而過生活的,但是,同樣的道理,在他們得以自由時,他們就不會再想做這樣的人。有位專業人員在心理治療的末期中,回顧自己過去的經歷,而如是寫道:「我終於覺得,我得開始做的,只是我自己真想做的,而不是我以為我應該做的,更不必管別人認為我該做的是什麼。這真的是把我的一生整個倒過來了,從前我總是認為我該做一些事情,因為別人希望我這樣做,更重要的是,因為我希望別人喜歡我。真是見鬼了!我想,從現在開始,我要做的就只是我自己了—有錢也好、沒錢也好、善良也好、惡劣也好,講理也好、不講理也好,合邏輯也好、不合邏輯也好,有名也好、沒名也好。所以,謝謝你幫我重新發現莎士比亞那句話的意思—『對你自己要真實』。」

他們寧願不對自己隱藏他們的感覺。他們不願做他們「應該」做的人,不論這種指令是由父親或文化所設定的,也不論它的界定方式是正面或負面的。他們不希望為了讓別人高興而一直在修飾自己的。換句話說:他們不要選擇那些造作的、強加的、或任何外在界定的東西。他們弄清楚了:像那樣的一些生活目標,即便是過去一生所信守不渝的也罷,自今而後他們不再認為有價值了。


遇見自我導引

P.205

做自己的自由乃是要自負其責的自由,這在開始時總是嚇人的,任一個人若想走過去,他必須小心翼翼、戰戰兢兢,而且實在說不上有任何自信心。

要想負責地自我導引就是要選擇—然後從後果來得知對錯。因此,案主們會覺得作選擇的體驗既嚴肅又令人興奮。有位案主這樣說:「我覺得害怕而且脆弱,我的支架都被拆光,但我仍覺得在我裡面有一種往上衝的力量。」當一個人開始接下他自己的生命和行為之時,這便是一種常見的反應。


邁向接納他人

P.209

一個人開始邁向接納自己的體驗時,他也會邁向接納他人的體驗。他珍視並且欣賞自己以及他人體驗的本然實相。再引一段Maslow談到自我實現者的話:「人不會埋怨水濕,也不會埋怨石頭硬……正如小孩子張開無邪又無批判性的大眼睛,看這個世界時,他只注意到、觀察到世界的本來面貌,而根本不去和它爭辯,或命令它變成別的東西,同樣的,自我實現者也是這樣看待他自己以及別人的本性。」


另一種固著狀態?

P.212

對某些人來說,做個自己所是的人好像就是指保持靜止的狀態。他們把這種目標或價值視為「固著不變」的同義詞。沒有什麼想法比這更離譜了。成為自己所是的人,乃是要完全進入過程之中。只要這個人是情願來做如其所是的自己的話,則自我的變化非但受到助長,甚而會被推向極致。說真的,那個一直在否認自己的感覺和反應的人,常常就正是那個會來找治療者的人。這個人雖然曾經嘗試要改變,但在試過幾年之後卻發現自己仍在他自己所不喜歡的行為上繞圈子。所以唯有當他更能變成自己,也就是更能讓被否認的部分也回覆到自身中,他才有希望達成改變。


變得邪惡嗎?

對於我所描述的生命之道,有些更常見的反應是說:做的如其所是的自己,乃是變成邪惡的壞人、變成難以控制、變得滿懷破壞性。好像把一頭惡獸從牢籠裡放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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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漸漸發現,當他的憤怒就是他的真實反應時,他可以恰如其是地表現憤怒,而這種自己可以接納的憤怒,或可以透明展現的憤怒,是不會具有破壞性的。同樣的,他也發現他可以恰如其是地表現恐懼,而這種自知的恐懼並不會使自己瓦解。他可以自憐,而這也沒什麼不好;他可以有性的慾望、有偷懶的感覺、可以滿心敵意,而天不會因此就塌下來。這道理是說:人要是能允許種種感覺在他身內流動,則各種感覺會愈能就全體感覺的和諧關係而各就其位。他會發現他並不數單單具有一種感覺,而是有多種感覺交織在一起,並且還能互相平衡。他會感覺到愛、溫情、體貼和合作,也會感覺到敵對、多欲或憤怒。他感覺到興趣、熱忱和好奇,也會感覺到懶散或冷漠。他感覺到無懼和勇氣,也感覺到畏縮害怕。他的種種感覺若能在他之中以如此複雜的情態而都被接納,則它們會帶著建設性和諧地運轉,而不會把他逼上無法控制的邪惡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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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之所以獵殺是因為飢餓,但牠卻不會去進行狂暴的殺戮,也不會貪吃過量。


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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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所表現的變化運動中,最具特色的乃是他允許自己自由地進入他自己本然所是的流變過程之中。他也會奔向那對他友善開放的內在體驗,學習敏感地傾聽自己。這就意味著:他益發能在複雜的感覺和反應中求得和諧,而不必用刻板僵硬的方式來把自己作個清清楚楚的界定。這也意味著:當他更能接納自己之「所是」時,他也愈能以同樣的方式去聆聽、瞭解並因而接納別人。

他會讓自身的內在過程表露出來,因為他能珍惜且信賴這些體驗。他既能創意地合理,又能合理地創造。他不斷地尋索並發現:成為這樣一個流變不居的自己並不等於發揚自己的惡性,或變得冶蕩不羈。相反的,這只是讓自己很驕傲地成為敏感、開放、合理、有內在導向的人類之一員,能以勇氣和想像力而時時在複雜萬變的處境中調適。他也會使意識和表達能一步步地與有機體的整個反應更為合一。用齊克果的美學語言來說,這就是「成為一個如其所是的自我」。我相信我已經說得很清楚:這條路並不容易走,更甭說它是否有個確然的終點。這是生命所當持續不斷去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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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它絕不犯錯,而是因為它可以完全對後果開放,也因而可以在每次行動之後,衡量後果之是否真能令自己滿意,而不斷作必要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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