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真正的傳教士,因為他用生命為自己所相信的事做了見證。他也指出:若無面對真實生命的勇氣,宗教也只是躲避苦難的避風港,可是倘若沒有在人性的層次上充分耕耘,就過份簡化地把一切歸給上帝,其實是一種逃避自我的作法。故宗教狂熱本身也可以成為一種上癮行為。
羞愧感不同於「健康的羞愧」。健康的羞愧是「我做錯了」,而羞愧感是「我是個有問題的人」;健康的羞愧是「我犯了一個錯誤」,而羞愧感是「我本身就是個錯誤」;健康的羞愧是「我的行為不太好」,而羞愧的態度是「我不好」,兩者大不相同。
一旦內心有了羞愧的聲音,面對自己變成為一種痛苦的經驗。基於補償心理,人會創作出一個虛假的自我,以便讓自己生存下去。「假我」可以保護自己不去面對真實自我的痛苦及內心的寂寞。在偽裝多年之後,個人真我將變得麻木,再也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人在羞愧之後產生無法自主的強迫行為,像是時代的黑死病,讓我們不由自主地想要更多的錢、性、食物、毒品、財產、享樂、和興奮,如同永無休止的懷孕,永遠到不了產期。
強迫性/上癮行為的定義是:任何一種與情緒改變有關,且對自己生活有害的行為。這個定義幫助我們瞭解,並非只有酗酒和吸毒才是上癮行為。事實上,在工作或宗教領域裡,也有類似的成癮問題。
比如當孩子受父母親虐待時,不論是性騷擾或身體及情緒上的傷害,孩子都會壓抑自己,承擔所有來自父母的指責以及要求,因為唯有如此才能繼續擁有父母全能的保護。對這個年齡的孩子來說,面對父母的缺陷,會使他產生無法忍受的焦慮,唯有如此才能免於恐懼。
基本上,孩子們對於所意識到的威脅和無法忍受的情境,具有心裡防衛的能力。佛洛伊德稱之為「自我防衛」,包括否認、壓抑、解離(dissociation)、理想化等。這些自我防衛出現在生命早期而且自動運作,正因為它們是在潛意識中運作,故其危機也是潛藏而不易發現。
幻想是人類心靈世界中一個重要的活動,無論是精神病或是正常人,都能在幻想中與他人聯繫。當我們的情緒需求不得滿足時,會在幻想中創造出與她人的親密關係。這種幻想有如沙漠中的海市蜃樓一樣,使人有勇氣繼續撐著走下去。 事實上,長大離家的意義就是要克服這種幻想,接受我們基本上是孤獨的事實,它也意謂著我們要獨立而對黑夜的恐懼及死亡的真實性。
任何一個孩子都無法接受父母親的缺陷和不正常,因為未成年的孩子已經十分無助和依賴,無法再面對父母不完美的事實。因此大自然給孩子一種保護方式,是讓她們擁有一段以自我為中心的歲月。在這段孩童的歲月裡,他具有許多神奇而不合邏輯的思考方式。 這些方式使孩子們將父母理想化,而把錯誤及缺陷歸於自己,這樣他才能得到心理上的安全而生存下去。在這些不合理的統治思想裡,孩子一方面把父母理想化,另一方面卻內化了父母對他的批判。其實,在那些批判中,常常充滿了父母對她們本身不能接受自己的部分。而後,孩子又會把這些缺陷及難以接受的部分,投射到別人的眼光中,於是,孩子彷彿在心中重複收聽、收看那些引起他羞愧的眼光和批評。
孩子會依照父母對待他的方式對待自我。如果他經常因為發怒、悲傷或對性好奇而被父母親羞辱,那麼,每當她們有這些感受時,就會覺得羞恥,到最後會對自己所具有的一切情緒、需求和慾望感到羞恥。由於這些內心掙扎和分裂的過程太痛苦,孩子變被迫發展出一個假我—一個按照文化或家庭需求而塑造成功的面具,或是一些僵硬的角色。
認同假我久了以後,就會忘記自己真正的感覺的需求,與真我逐漸分離;真我退縮到意識層面之外,不容易再接觸到,而由內化的假我部分形成自我概念,即使度過充滿幻想的時期,開始擁有邏輯思考能力後,仍會一廂情願將父母理想化。
心靈被扼殺是今日世界最基本的問題,也是家庭的危機。我們一步一步地否定孩子的感受,特別是有關憤怒及性的感覺。一個人一旦失去了與感覺的接觸,也就喪失跟身體的聯繫。此外,我們也常控制孩子的思想及慾望,如果一個人的感覺、身體、慾望及思想都被控制,也就意味著他失去了自我。失去自我的人,他的心也被扼殺了。
人類最大的悲劇是「活著卻不知到自己是誰」。我們的世界正被這種悲劇所釋放的憤怒氣息所控制,這種憤怒可能投射到陌生人身上,也可能發洩在自己身上,或是轉換成一種羞愧的上癮行為,或是藉由暴力和犯罪,在社會上施展出來。
梭羅曾說:「如果我們在絕望的生活中沈默不語,那麼大多數的人類永遠無法知道,到底她們的問題從何而來。」
「家庭中,最依戀父母的孩子,往往最容易受到父母不成熟的個性的影響;這個孩子日後嫁或娶了一個成熟度跟他相等的配偶時,下一代也會有一個孩子有高度的不成熟傾向,那個孩子也可能就是另一個具有心理症狀者。」
基本上,Bateson認為產生心裡或情緒疾病的主要情形是:夫妻兩人兀自帶著跟父母未解決的衝突結婚,當婚姻中的親密關係越發緊密時,過去的衝突也愈嚴重地困擾自己。於是這對夫妻變試圖藉著情緒上的離婚—一種明顯的情緒疏離—來解決衝突。通常婚姻中的雙方都不願意彼此意見分歧,因而建立一種虛假的親密,她們的婚姻外表看來十分美好,然而在表面之下卻暗藏許多掙扎、痛苦和孤獨。
心理疾病永遠不是單獨的、個人的現象;家庭系統論者認為是家庭本身生病了,而有行為問題的某一成員指是家庭生病的症狀而已。個人的問題意味著家庭系統的病態,而家庭系統的病態則反應出整個社會體系的病態。
在心理治療實務工作者的經驗中,在在可以印證家庭系統理論的說法。事實上,許多行為偏差孩子的父母親,在接受一連串的治療之後,往往發現是她們的婚姻先有問題,或許他們也能進一步瞭解,孩子的偏差行為是為了化解父母婚姻關係中的衝突。從某方面來看,孩子藉著自己的問題來維繫整個家庭不致離散。她們寧可使自己成為問題人物,好為家庭帶來一些幫助,而且成功地做到了。
改變家庭系統運作的最佳方法,並不是使某一個家人突顯出來,貼上病態的標籤,而是要觀察所有成員彼此間如何給予回饋,以便瞭解整個系統的運作,而帶來一些新的修正和改變。開放式的家庭系統會准許正向的回饋。
封閉式系統像是一個不秀鋼製的動態藝術品,一旦觸動之後,它就以固定的敲動或轉動方式,周而復始運行,到了最後依然停在原來的墜至上。開放系統則允許系統中有新的可能性,和新的動態運作方式。
家庭系統功能不良,並非因為家中的成員不好,而是彼此之間資訊的傳達方式不良,或是她們用了不妥當的行為、規則及出現不妥當的回饋。
感覺情緒的能力讓我們進入自己獨特而自發的世界。藉由對情緒的體會,才能充分瞭解在需求的滿足上,自己身在何處。情緒的意思是動作之下的能量;這個能量就像生氣時的心跳和肌肉緊張,能夠幫助我們準備好解決問題和面對遭遇威脅的情境。倘若我們沒有憤怒的能量,就無法維護自己的尊嚴和自我價值。
恐懼是辨別的能量,幫助我們衡量危機並且意識到危險的所在,以便保護自己。憂傷是道別及結束的能量,生命是一個不斷說再見和完成生長循環的過程。痛苦和憂傷給予我們力量結束過去。一個孩子能夠對嬰兒期及幼兒期說再見,才能進入學齡階段;一個畢業生能夠對學校說再見,才能真正進入社會,成為社會新鮮人。成長需要一連串的死亡和心聲,痛苦是一種具有治療性的感覺,它是我們成長的必經之途。
良好溝通的焦點在於高度的自我覺察和對別人的敏感;好的溝通者通常清楚自己內在的過程,也留意她人的感受。
在我們徹底瞭解個人生的歷史之後,才不會盲目重複它;在我們瞭解真正發生在自己身上以及真實面對受傷經驗之後,我們才會有所改變。對於自己被否認或者沒有意識到的事情,我們是無法改變的—誰也沒有辦法瞭解自己不知道、不清楚的事情。當我們和過去受傷的事實連結起來時,才能經驗並且表達自己的傷痛。在我們釋出憤怒及悲傷之後,才能不再自貶,才能瞭解自己的許多行為要表達的只是一些我們曾經領受的痛苦,並非自己有什麼不對。深切地瞭解過去,能幫助我們開始一個展心得自愛過程,我們將會驚奇地重新發現那個隱藏在內心深處獨特、有價值而珍貴的自我。
兩個半人的結合是「陷入情網」,而非健全的關係。在情往中沒有人能夠自由脫離,兩個人都上當了,誤以為對方能使自己完整。其實隨著時光流逝,在婚姻生活中往往孤獨日增,懼怕不減,雙方越陷越深。在婚姻諮商中這樣的例子很多;這樣的夫婦,事實上沒有能力分離,因為他們在情緒上彼此依賴,雙方綁在一起,活在不真實的幻想中夢想著快樂。這種情況彷彿兩人共成一艘獨木舟—當一個人移動時,另一個人也被迫移動,毫無選擇餘地。
在健康的關係裡,雙方相互渴望,卻不是因為不滿足的需要而結合。因此,雙方各自致力於自身的完整,並且願意一起成長。就像歌德說的,彼此皆提供對方一個穩定的空間獨立去完成,並且放棄控制、批判、埋怨以及吹毛求疵。在這樣一個沒有批判的空間裡,個人可以盡情發揮他的五項自由。
有了這樣的自由(其實也就是擁有了無條件的被愛),個人也因此能無條件地接納自我。自我接納乃是導向完整人格的大道,當一個人無法接觸他真正的感覺、需求及想法時,他就跟自己分裂了。那些所問的「應該、「必須」、「絕不能」等,都是導致個人與自己分裂及疏離的內在枷鎖。
人常常在心裡跟自己交談,由內在自我的交談中所引發的交戰,造成不斷的衝突及內心的掙扎。這使我們的存在產生困難,陷入不確定的狀態,什麼事情都要在心中先斟酌一番,「我應該」或者「我不應該」,像破唱片一樣在心中重複,自我因而迷失在內在的對話中,跟真我越離越遠,這會消耗我們的精力,降低我們的功能。
不健康的家庭設定了無數個「應該」、「必須」來限制孩子。毒性教條不時在家庭監視審查著我們,因此在耳邊經常想起這樣的聲音:「你不應該這樣感覺!」、「為什麼這樣想呢?」或是「你怎麼那麼笨!」、「你只是在空想罷了。」在這樣的環境中,人本性中的一些特質不斷被否定。一旦我們否定了自己的憤怒,就不再感覺到生氣,憤怒就脫離了身體,被自我防衛壓抑而變得麻木。同樣的情形也可能發生在恐懼、傷心、性慾和想像力上,於是我們失落了自己的感覺,變得遲鈍甚或麻木不仁。
在不健全的家庭中,孩子成了父母的工具,必須放棄真我,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掩飾受傷的假我。孩子如果發現自己的感覺和想法不被接受,會認為是自己有問題,也認為不值得浪費父母的時間的注意力。這種自貶心態是內化了對自己的輕視。
由於失去跟真我的接觸,所以活得並不真實,只是在扮演一主角色而已。由於大家都在偽裝,沒有人真正瞭解其她人,就像一群陌生人聚集在一起,大家都藉著假我掩蓋內在的不足。
了解自己的家庭背景與行為之間的關係十分重要。
每一項行為特性都代表著過去的傷痕。被遺棄的經驗損害我們的權益,混淆自我的界限,使我們弄不清自己的需要。受迫害的真我隱藏了,因為早年所發生的事已逐漸淡忘,而我們也未察覺那些事在我們身上引發的反應,再加上對迫害者的理想化,讓我們不願相信自己的病態及問題行為與迫害者有關。
其實,獲知自己曾受的暴力傷害及其影響事有助益的;它能讓我們明白這些反應來自於一些曾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而非真實的自己。這種領悟是復原的開始,認清它的來龍去脈,才能解開對父母的幻想和美化,瞭解我們不是糟糕或差勁的人。
這些家庭以無條件服從否定個人的感覺。處罰加上要求服從,使孩子對於受苦保持沈默,「不准多說話」以及「不准表現情緒」的規則主宰了整個家庭。由於問題被某定和忽視,因此無從解決;孩子們因為被迫壓抑感覺而失去了和內在自我的接觸,進而變得麻木和退縮。基本上這些家庭在情緒上可說是死亡了;他們不再有羞愧感,因爲已深深內化了羞愧與它合而為一。
當一些家庭成員的基本需求被剝奪時,只好以強迫性的病態行為發洩心中的痛苦,藉著對事物或他人的耽溺免除疏離感和孤獨感,並獲得一向缺乏的親密感。然而每一種成癮和耽溺背後都有深深的寂寞、憂鬱和失落,造成更大的無望和無力,以及對更多上癮的需求,這種惡性循環沒有出路,也沒有結束的一天。
蒙上眼睛、否認事實是使得強迫行為持續的原因。將父母理想化,讓我們相信父母的打罵、諷刺和一切引發我們罪惡感的作法,都是他們的愛和責任,而我們是壞孩子。如果我們能解除這種盲目的依附,瞭解他們也可能錯待我們、破壞我們的心靈導致精神破產,我們才有可能還給自己一個公道,在心理上重見天日。
當事情越難以忍受時,個人越會截斷自己對它的意識。然而人的身體會本能地記錄所經歷過的恐懼、憤怒、傷心和羞辱感。受害者盡量使自己不去記得,並將侵犯者——尤其當侵犯者事父母或其他親人時——在心中非人化(depresonalize)的過程。之後他們開始對一切事物都有一種隔離和不真實的感覺,有人會做惡夢或失眠,有時也會在腦中閃過不愉快的回憶,他們也可能覺得自己將要崩潰,然而並沒有真正的精神症狀出現。在身心受創過於嚴重的狀況下,受害者也有可能產生人格分裂或多重人格。
性虐待受害者的治療重點之一,是讓他們盡量恢復受害經驗中的記憶,如此他們才能瞭解現在經歷的痛苦和他們的受者經驗有關,而不是因為他們不好或曾經犯了什麼錯。
情緒性的虐待來自親子間不尋常的關係。家庭過於緊密而導致孩子無法離家,這是利用孩子平衡家庭系統的一種方式。在不良的婚姻中,父母中的一方或雙方皆可能和某個孩子產生不適當的關係,實際上這表示父母利用孩子滿足自己的情緒需求。
許多研究者認為,身體虐待是一種普遍的虐待。我也相信大多數人都有過挨打的經驗,原因是我們的文化相信「不打不成器」,打小孩才能使他們學會尊敬及服從父母。對於婦女及兒童的暴力是一種古老及普遍的傳統。
暴力行為爲個人心靈及意志帶來極大的束縛。
慣於體罰的父母常有以下特徵:孤立、自我價值感極低、對他人的感受不敏感、自己也曾受虐、童年缺乏親情;對於愛和安適的需求未獲滿足,卻又否定自己有問題,不承認童年會造成不良影響,也自覺沒有能尋求忠告的對象;對孩子充滿不切實際的期望、盼望孩子來滿足她,當孩子做不到時,即視之為拒絕或忤逆而感到挫折憤怒,把孩子當成大人看待。
另一個解釋無法脫離迫害的理論是:受害者習得的無助感。實驗室中的狗,如果不斷受到負面刺激卻不能自主自救,就會覺得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無法自由控制的,因此之後即使給予逃離痛苦的機會,牠也沒有動機作出其他反應。
情緒(emotion)的英文字,可以拆開成e-motion(energy in motion),亦即動態的能源。這些能源若未能適度宣洩,就會被壓抑;事實上情緒必須保持流動才能維持正常。情緒的能量跟一切能量相同,能推動我們做出改變。
由於情緒是一種能量,若要阻擋它,必須運用其他反方向的能量才能制衡。我們運用的方式包括肌肉繃緊、呼吸短淺、幻想、自我處罰以及批判性的內在語言等。這些肌肉、呼吸的反應即通常緊張的內在語言,均會使我們的身體麻木無感。倘若長久如此,我們終將不再感受到自己的情緒,如同在前幾張中所討論的,心靈麻木正是上癮行為的溫床。在麻木無感的情況下,唯有接觸到刺激性的上癮物品,我們才能感覺自己活著。
如果父母的情感和自發受到壓抑,就無法給予孩子所需的居處;而撫觸是信賴的來源,缺乏肢體接觸對嬰兒而言是致命性的欠缺。成人則將肢體接觸的需要延伸到情緒層面上,情緒的撫慰包括得到注意和重視,也包括自己的成就感和獲得讚賞。
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發自內心的喜愛,否則就會被迫創造一個幻想中的關係來滿足自己,以便讓自己有力量前行。
因為情緒的撫慰是個人的基本需求,如同食物之於身體,因此孩子會不釋手段謀取情緒的撫慰,甚至於用不健康的方法,例如闖禍、惹麻煩……等,終極的目標仍然是希望得到大人的注意和情緒層次上的幾處。
一個人的獨特性需要得到肯定和接納。孩子需要從照顧他的成人眼中見到全部的自己。如此,才會產生一種自我感且建立完整的內在人格。如果部分的自己被接納(例如孩子的微笑、學話),而另一部分不被接納(例如孩子的憤怒和哭鬧),則不被接納的部分會與自我分離。每一回我們接觸到自己不被接納的這部分時,都會感覺內在的父母用眼神及語言拒斥它們。而這些不被接納的憤怒、攻擊和情慾等只好轉為地下活動。然而它們仍具有活力,在我們的意識範圍之外生存活躍。
即使是快樂,我也不能快樂得太久,因為父母會說:「非洲的小孩都快餓死了,你還樂些什麼!」如果你既不能快樂,又不能生氣、悲傷和害怕,大概也快成為麻木無情的人了吧!在這種情形下,真我必須封閉,而代之以假我出現。假我可以符合父母的一切要求,維持家庭系統的平衡。佛生和梅生(Merle A. Forssum & Marilyn J. Mason)在《面對羞愧》一書中曾說:「當孩子為了滿足父母兒封閉自己的情緒時,他們對自己的情緒失了信心,而依賴父母的思想和感覺生活。起先是有意識地贊同父母,繼而無意識地附和,最後終將把此種依賴心態轉向其他人和外在世界,成為易受影響而沒有自我的人。」
在發展自主性的階段裡,最大的危機是羞愧感。孩子必須學會與羞愧和疑慮共處。這些感覺本來是好的,幫助我們了解自己的限度,知道自己會犯錯而非全能。然而過度的羞愧感卻使孩子扭曲了意志的力量,把操縱環境的能力轉而用來對付自己。
艾瑞克森在《兒童與社會》(Childhood and Society)一書中說:「羞愧感使人過度控制自己而發展出過分早熟的良知。它重複做一些事情,並非對事物進行試驗與探索,而是自身受制於重複的行動不能自已,藉著固執即瑣碎的控制獲得權力感……這種膚淺的勝利完全是嬰兒模式強迫性行為的延續,也是日後只重事物表面而忽略精神內涵的原因。」
過多羞愧會造成內化的自貶心理,而反映出強迫性的控制即完美主義的傾向。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羞愧在代別之間的傳遞性:有強迫性控制欲的父母最會羞辱孩子,孩子長大也會有一種強迫控制的不成熟心態。
羞愧最具傷害性的地方是它所引發的過程,它會由一種感覺內化變成實存的心理狀態,也就是說個人的情緒、需求和欲望都遭到貶抑。例如:我曾被教導憤怒是一種可怕的罪惡,因此當我生氣時就會感到自己彷彿在犯罪一般,因而覺得自己很不好。同樣的情形也會發生在感到害怕、悲傷及快樂的時候。
在我生長的家庭裡,唯一不會引發羞愧的感覺就是罪惡感。罪惡感是一種重要的情緒。在健康的家庭中,罪惡感形成了良知,使個人因此變得可靠及負責任。在人格發展過程中,罪惡感比羞愧感更為成熟,因為罪惡感的前提是已經有了某些內化的價值觀。它是一個人在做了某些違反價值原則的行為時,感到後悔。佛生和梅生說:「罪惡感是針對個人行為的痛苦感覺,表達對自己行為的後悔及負責。羞愧感卻是針對自己個人的痛苦感覺。」
羞愧感之所以能夠內化,乃因爲個人的驅力(drive)受到羞辱和貶抑。一個好奇的三歲小孩會探索自己的身體,那是一種正常的驅力。
接受自己的羞愧內化後,我們要開始將它具體化。這種具體化在第一階段的康復工作中已經開始,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可能持續終生)。過程中我們
將「羞愧具象化」的意思是:真正察覺及擁有羞愧的感覺,並進一步探索羞愧的來源。大部分內化的羞愧並不屬於承受者本人,必須物歸原主,才能使承受者得回一個公道。認識被遺棄的經驗及察覺其中的感受,將之充分表達,乃是第二階段康復的開端。倘若童年喪失了健康的自戀需求,我們就不能以自己的真實面目去接受愛,這種創傷必須經過一種哀悼的過程才能痊癒。
哀悼可以修補我們的靈魂。由於時光無法倒流,我們必然未失去的童年及為滿足的需求悲傷。哀悼是一種充分悲傷後所有遺憾還諸大地的過程。
哀悼始於震驚和拒絕面對現實,繼之的反應是對痛苦的討債還債,直到真實而強烈感受到憤怒、罪惡感、後悔、傷心、心痛以至接受事實。許多人都在震驚和拒絕面對問題的階段停滯不前,因此形成長期憂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