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助人工作

為自己做決定即是成為自己

By 文揚 Wen-Yang 27 May 2023
為自己做決定即是成為自己

前天的行動研究課堂,老師要我們討論同學提出的文本,內容正好是有關生涯發展的困惑。

看完文本,我很自然地就用「他是如何做決定」的視框在理解,這是來自在會所實習所學到「要為自己做決定」的方法,我發現這真是個萬用的工作方法,除了呼應行動研究本身,也能呼應《成為一個人》所說的「成為自己」


一、從動力開始

⁡首先,在理解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必須瞭解並掌握他的「動力」是什麼?是什麼驅使他成為現在的模樣?他在行為上的慣習、想法上的慣習,背後有一個什麼樣的故事呢?

所謂的動力也是慾望,凡是人類就必然會有慾望,會有想要的。那麼他的慾望是什麼?他究竟想要什麼?他又做出了什麼行動來達成慾望呢?

無論生病與否,人們總是是有動力的,才能生存到現在。並且,動力是具有方向性的,為了滿足自身的慾望,得到想要的事物或價值,人們會有所行動


二、做出決定時的考量:利害關係

當我們瞭解到一個人的動力時,我們也就瞭解了他的利害關係

究竟什麼是「我想要的/我不想要的」,哪些人可以幫助我追求我想要的?哪些人是「重要/不重要的」?什麼樣的事情是我「希望發生/不希望發生的」?

換言之,當事人在做出決定時,是怎麼考量的?會考量哪些人事物或價值觀念?若要排出優先順序會什麼安排,這都會讓我們更加瞭解當事人對利害關係為何


三、決定之後要有具體行動

當我們搞清楚當事人的動力和利害關係之後,就必須要有所行動。這背後的邏輯很簡單明瞭,也就是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人事物或價值觀,必須要有具體的作法和行動。在動力背後必須要有作法

如果想追求的目標尚未清晰,那我們就必須透過討論讓目標具體化,究竟想要的是什麼、又該怎麼做?碰到困難怎麼辦?這是一個具體化的過程


四、為自己做決定是在為自己負責

為什麼這個人要做出這個決定呢?背後可能有許多複雜的因素,也就是所謂的利害關係

問題是,這個決定是自己主動做出的嗎?或是被動被決定的呢?這關乎到這個決定是為了他人?還是為了自己?比例有多少?自己是否滿意?

例如:「我唸社工所是為了滿足家人期待。」背後的動力是為了家人。若我想追求的就是「親情」,那麼這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我其實並不喜歡唸書,卻被家人安排要去讀研究所,那麼這個決定就是被動產生的


五、選擇與自由:接納代價是負責的表現(直接節錄之前的書寫)

做出決定、做出選擇必然伴隨著代價,重點在於我們是否願意全然接納代價?用負責任的態度接納每一個選擇背後的風險

對我來說,「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意思是:做出這個選擇完全出自於我的意思,即便受到父母、重要他人、社會的期待影響,經過權衡之後,最後作出選擇的是我自己。即便選擇帶來了負面結果,也是我必須承擔,並不能怪罪於其他人


六、主動做決定即是在成為自己

當我所做的決定,是我主動做出的,並且是為了自己時,這意味著我正按照自己的動力去行動,我正在「成為自己」

呼應《成為一個人》所說的,我必須信任自己的體驗、自己所經驗到的感受。因此,做決定時的重要考量因素也包括當事人的體驗和感受,做決定的背後是來自自己的動力和慾望而做

對我而言,體驗本身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效度(validity)的準繩就在於我自己的體驗。任何別人的觀念,以及我自己的觀念,都比不上我的體驗那麼有權威。為了發現真理,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返回到體驗之中,而這麼使我逼近真理的過程和我之成為我自己的過程是一樣的。」P.28

該如何信任自己的體驗呢?這背後的關鍵是《成為一個人》所說的:「當我越能接納自己,也就越能聆聽自我和他人的聲音,變得開放。」


七、失敗了怎麼辦?

主動做出決定的過程,勢必承擔了風險,做出決定本身即是一場冒險,也就是說可能會面臨失敗、挫折感或甚至習得無助感

然而,正如《成為一個人》所說:

⁡「我的體驗並不是因為不會犯錯而具有權威性,相反的,乃是因為它正在體驗層級的最底層可以不斷地用新的、基本的方式去檢查它而然。正因此故,體驗即使經常有失誤或會犯錯,卻永遠都是開放的,以迎接必要的修正。」

面臨抉擇之時,要權衡這麼多的因子,他的官能很難不出差錯,他可能會作了錯誤的抉擇。但正因為他對自己的體驗較為開放,因此他會有更多的立即知覺來發現令人不滿的後果,而且也能對錯誤的抉擇作更快的矯正。」P.141

我也想到禮拜一督導的時候,我問:

「什麼時候會員可以出去工作?如果還沒準備好就出去工作,最後挫折怎麼辦?」

我們不會擔心他覺得挫折,我們不會代替他決定他能不能夠承受這個挫折,可是我們會陪他面對『你真的有挫折』,而且挫折會讓你怎樣。」大千說。

這指出了會所工作者的角色,該如何「走在會員前面,走在會員旁邊」。


結語:主動做決定來成為自己

在向陽實習的期間,我瞭解到讓會員主動做決定的重要性,工作者的角色除了要觀察會員的動力之外,也要順著他的動力,引導當事人可以主動做出決定

從這個角度來說,所謂的「案主自決」並非字面意思那麼簡單,或是把責任直接丟給案主,而是一個複雜的互動過程,必須引導案主為自己做出決定

當案主可以主動做出決定時,那麼就如《成為一個人》所說的可以更加成為自己,這中間要克服的是:該如何為自己做出決定?該如何信任自己的體驗?該如何面對挫折的可能?承擔失敗的風險?這個過程也就是「成為自己」了


後記

綜合在會所以及行動研究的學習,讓《成為一個人》的實踐方法變得非常具體,那就是要為自己做出決定,這不只適用於案主,更適用於所有的人

(整理目前實習的收穫至少有兩大重點:1為自己做決定2內在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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